应付欧盟贸易摩擦的程序性法律对策研究

点击数:758 | 发布时间:2025-02-27 | 来源:www.yomsj.com

    摘要:欧盟对华光伏商品采取反倾销、反补贴的手段引起国内外的广泛关注,国内有关部门也对欧盟此举采取了相应的应付手段。贸易战并不可以达到互利共赢的成效,最后只能两败俱伤。本文重点剖析欧盟内部的决策与调查程序,以期从法律层面出发,探寻更优的应付方案,以更好地应付以后可能面临的贸易摩擦。

    关键字:欧盟 反倾销法 救济手段。

    2013年6月4日,欧盟委员会宣布欧盟自2013年6月6日起对产自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及重点器件征收11.8%的临时反倾销税。假如中欧双方未能在8月6近日达成解决方法,届时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现在,中国政府已经启动对欧盟葡萄酒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有关业界人士觉得这是中国对欧盟双反的抗衡“。以牙还牙”的贸易战是当今国际贸易大国不能已使用的方法,虽然有肯定有哪些用途,但大家了解这绝对不是最佳的策略,随之而来的只能是两败俱伤。所以,面对此事件,深入剖析欧盟内部的决策与调查程序以更好的从法律层面出发探寻应付方案,才是明智之举。

    1 关于主管机构。

    欧盟委员会是欧盟反倾销和反补贴政策的具体实行机构,在委员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和决定拟采取的反倾销、反补贴手段时,咨询委员会提供咨询建议并负责审议委员会的调查程序,其中包含:倾销、补贴事实及损害事实的认定、倾销、补贴与损害的内在、因果联系与消除损害的手段和推行方法等,假如委员会与咨询委员会对上述审议内容的任一项存在分歧,则需要由理事会做出最后决定。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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