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规范是一个国家自打造时就确定的一项经济规范,每一次税收规范的改革都将直接影响国内各行各业经济的进步。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是由依据国内现在经济进步的实质状况而进行的一次税制改革,这次改革对建筑行业本钱管理方面的冲击力较大。房产建筑行业现在进步过程中缺少肯定的经济税收行为规范约束,现行的税收规范相对不够健全,营改增这一税收规范的改革对规范房产建筑行业税收行为与其他经济规范具备肯定的促进用途。本文针对“营改增”这一规范改革对房产建筑企业的影响提出具体的应付手段具备肯定的现实意义。
1、“营改增”对房产建筑企业材料本钱影响及应付手段
房产建筑企业的原材料采购本钱在房产建筑本钱中占据较大份额,对企业材料采购本钱的管理和控制将直接影响企业营业收益的达成。营业税改增值税税收规范正式推行后,房产建筑企业的原材料提供商的纳税身份将发生变变更,一些提供商纳税身份可能从小规模纳税人向增值税纳税人转变;另外材料提供商开具的发票税率也将随之发生变化;“营改增”前,房产建筑企业仅需考虑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商商品不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含税价格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商商品在抵扣百分之十七的增值税后的商品价格进行比较,选择最佳价格。而税制改革后,相应的商品提供价格也将发生变化,房产企业的内部材料价格报表也要随之进行调整。
针对“营改增”对房产建筑企业材料本钱方面带来的影响,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应付手段。针对提供商纳税人身份的转变,企业应准时计算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商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商材料提供的临界点,依据企业所需原材料的数目选择相应的提供商,合理控制材料本钱。另外,企业财会部门应积极更新材料价格并进行价格换算,进行换算后的材料价格才能直接进行比较。企业应控制好材料本钱为企业获得更多的营业收益提供合理保障。
2、“营改增”对房产建筑企业劳务本钱的影响及应付手段
房产建筑企业劳务本钱是排在材料本钱之后的又一大本钱,现在国内劳动市场管理相对较为松散,尤其是建筑行业劳动市场流动性较强且缺少相应的规范规范。“营改增”规范推行后,一些没在税务局进行备案的违法劳务提供公司不可以从税务局处获得增值税发票,在提供劳务后不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因此,这一税制的改革在一定量上打击了违法劳务输出企业的经营,保护了合法劳务企业的健康进步。
房产建筑企业在推行“营改增”改革后,也应积极探寻手段改进劳务本钱方面管理。企业应加大企业内部管理,尤其是企业财会部门要加强对提供劳务企业的纳税模式、税率与发票开票资格等关系税收的各项原因的审核。保证劳务输出企业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如此做不只能降低劳务提供方的纳税额,同时也能增加企业的增值税抵扣额,也将直接影响企业收益的达成。因此,企业应加大对劳务本钱的管理,保证劳务企业的合法性。
3、“营改增”对房产建筑企业设施管理本钱的影响及应付手段
房产建筑企业在平时建筑过程中需要购入很多的机器设施与建筑材料运输汽车。企业在平时进行机器设施采购时,应尽可能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商,由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货物时可根据17%的销项税率进行增值税抵扣,而企业在购买这类提供商的机器设施后也可根据17%的进项税率进行抵扣。若提供商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较多时,应进行计算剖析,确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商商品价格是不是在可同意范围内或者其提供价格是不是足够打折。
“营改增”后对建筑企业原有机器设施的增值税能否也进行抵扣还没作出明确规定,但依据企业行业的规定来看,原有资产都不可以进行进项税抵扣。企业在采购机器设施时,应有选择性的进行购买。建筑企业在进行平时施工活动中,有时会出现某项机器设施紧急短缺等状况,在这样的情况下,企业一般选择出租机器设施。现在国内进行机器设施出租业务的公司一般为中小型公司,大部分为小规模纳税,其增值税不可以进行抵扣。建筑企业在进行机器设施出租时,应尽可能从机器设施生产企业获得增值税发票,以便进行增值税抵扣。如此有益于降低建筑企业在机器设施方面的本钱投入。
4、“营改增”在房产建筑企业本钱管理应用有关剖析
房产建筑企业在“营改增”税制改革进行的初期阶段,应进行企业有关管理规范改革来适应这一税制改革。企业应选择高效的本钱管理办法,对企业各项本钱投入做好预算及监督,尽可能减少企业本钱;健全企业本钱管理有关规范,打造愈加权威的本钱管理队伍,明确责任与提升管理效率,使得每个部门明确其自己责任。企业内部财会部门在进行企业纳税时,应准时更新企业各项本钱核算与增值税抵扣,尽可能减少企业应承担的税负。在减少企业税负的同时保障企业健康向前进步。
5、结语
“营改增”这一税制改革对国内房产建筑企业的进步带来了不小的影响。改革自己就具备正反两面性,这一税制改革对房产建筑企业的影响也分为好坏两方面影响。企业自己在这场改革中,应深入研究这一税制改革政策,对企业内部自己规范也进行相应的改革,尤其是在本钱管理方面进行改革。只有如此才能让企业在这一税制改革的大背景求得存活和进步,才能保证企业不因改革而被淘汰。(作者单位:武汉统建城市开发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