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资银行概况
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都是现代金融体系中的要紧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是间接筹资的媒介,在间接筹资过程中,商业银行既是资金的需要者也是资金的供给者,资金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没直接的权利与义务关系,只不过通过商业银行间接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投资银行在资本市场上从事直接的资金融通活动,投资银行匹配的是投资者和集资者的供需关系,投资银行仅为中介人,只收取佣金。但在近20年的进步过程中,投资银行自营投资业务的比重不断提升,这一新趋势也不断增加投资银行整体的经营风险,但在次债危机后美国的主要投资银行均大幅减少了自营业务比率。
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包含证券承销与经纪、企业筹资、兼并回收、咨询服务、资产管理和风险投资等。它以灵活多变的多种形式在资本市场的资源配置中发挥用途,成为资金供需之间直接筹资的要紧纽带。
2、中国投资银行进步的问题
1.规模较小,资本相对不足
在国内,大多数的投资银行是大型券商的某个业务部门,小部分商业银行也参与其中,国内资本市场进步时间较短, 整个行业的规模也较小,国内的证券企业的规模较海外知名投资银行相比也较小。
在发布的2015年投资银行排名推荐中,依据公司市值对全球投资银行的排名前十的结果是:花旗集团、高盛、摩根大通、摩根士丹利、瑞士联合银行、瑞士信贷银行、美林银行、德意志银行、巴黎国民银行、德累斯顿银行,没一家里国投资银行或券商进入前十。
高盛集团的总资产约为8614亿USD,净资产约为867亿USD,而国内最大的投资银行中信证券的2015年总资产为6161亿元,净资产1418亿元。相比之下,国内顶尖的投资银行的总资产和净资产都要远远小于海外顶尖投资银行,资产规模小限制了国内投资银行业务的扩展和相对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使得国内的投资银行在革新能力,业务规模,国际化等方面进步较为局限。
2.业务范围较窄,革新业务进步较差,收入来源过于集中
在国内,投资银行的业务范围主如果三种:一级市场的承销商,二级市场的买卖商和经纪商。三大业务的高度有关性使得其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各家投资银行的业务结构都高度相似,且专业性较差。而总是一级市场的承销业务是投资银行最主要的收入来源。国内综合型的券商中,承销业务占了总收入的70% 以上,而国内投资银行在证券投资基金,项目筹资,重组并购等方面进步紧急滞后。而在期权,金融衍生品,资产证券化等金融革新范围基本极少涉及,即使有的投资银行有做这类业务,也是由于自己实力不足,缺少相应的经验而走了不少的弯路,没得到迅速的进步,而恰恰这一块业务是目前投资银行的热门和新增主要的价值来源。
3.行业治理不规范,违规违法现象丛生
随着着证券市场的进步,全国各地纷纷爆出大量证券公司违法违规的丑闻,从早期的大鹏证券因违规申购本公司承销的宁波波导股份公司股票而遭查处;到2004年前后全方位爆发的包含南方证券、云南证券等19家券商因挪用顾客买卖结算资金、违规自营等缘由被证监会责令关闲;再到近年来南京证券、平安证券、民生证券等大券商因在IPO保荐业务中未勤勉尽责而遭到证监会处罚并在券商分类评级中遭降级。送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备受社会各界的关注,不只损害了海量投资者的利益,也紧急妨碍了证券市场的良性可持续进步。
3、国内投资银行的进步对策
中国经济进步正处于利好于投资银行业务的阶段:一方面,经济建设已经积累了庞大的资本存量和强大稳定的生产能力,很多企业已进步成有数十亿元乃至上千亿元资产的企业集团;其次,适应产业升级需要而进行的大规模生产要点重组和资本运营已火烧眉毛 ,如几十万国有企业需要对产权进行重组;很多的企业需要进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而已上市的公司要在经营中注入优质资产,维持高利润率和壮大公司实力,可见国内的投资银行拥有非常不错的市场需要基础。
1.规模化进步
要看重资本力量的凝聚用途,通过在证券公司角逐市场上的兼并重组达成资源的整理和优化配置,在扩大总资产的基础上优化业务、扩展业务和革新业务,并且减少风险。
2.多样化专业化革新性进步
也应扩展业务范围,进步各自的特点产业,多样化进步进行革新。伴随《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建议》等有关法规的颁布,将来市场将会掀起一股并购浪潮。投资银行在并购业务无需负担资本风险,又非常不错的体现了一家投行的专业能力。因此,投行可以大力进步并购业务的方向,不断拓展业务范围,在市场上树立投行自己“专业化” 的形象。
此外,投资银行还要拓展资产管理、项目筹资、财务顾问等业务,多样化进步,减少因业务单一遭到市场波动的风险。投资银行要做企业价值的发现者,于帮助企业的成长中获利最后成为全方位的金融商品服务商,而非仅仅作为企业上市的“通道”。
3.规范化规范化进步
大家要结合当下中国的国情和投资银行进步的?F状,制定相应行业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在事前的规范上要完善和健全国内证券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改变证券公司治理结构,加大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要实时监控证券公司行为,提升稽查的时效性,在事后要提升对证券公司高管惩处的准时性和处罚力度。
同时,要通过每个监管机构, 比如中国证券业协会,加强对每个证券企业的监管,合法保护广大投资者和机构的合法权益,正确引导行业健康稳定地向前进步。同时顶层的监管机构应该颁布更多地鼓励行业进步和金融革新的政策。只有落实了相应的监管和政策引导,通过持续的金融革新,增加高附加值的金融服务,不断提升大家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竞争优势,才可以达成更快的行业进步。在2015年12月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授权决定。注册制之于券商投行部门,意味着业务版图与步骤重构,对投行的专业化能力提出了更高需要,研究、销售和风控将成为支撑其竞争优势的铁三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