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化飞速进步的关键时刻,伴随人口流动多元化及流动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种管理问题不断出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健全和革新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在改变民生和革新管理中加大社会建设”。因此,在新的形势下革新流动人口的社会服务管理十分必要。
1、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问题
《马克思主义百科要览》(下卷)中指出:“社会管理除去对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文化生活、福利服务等每个方面进行组织与领导外,更要紧的是协调社会各范围的进步,对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社会诸原因从宏观上进行管理。”本文在此基础上并针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问题进行认知。
第一,城市流动人口收入低。据2011年河南流动人口调查数据显示,就业流动人口月平均收入1742.9元,明显低于2010年全国平均水平(2554元)。第二,流动人口处于被边缘化状况,政治权利无从谈起,劳动权益没办法保障。流动人口在现居住地参加政治选举及各种社区委员活动的比率均较低。在就业、医疗及福利方面,差异化明显。现在大多流动人口从事“脏、累、苦”等低端危险工作,且在流入地享有城镇基本医保的仅为27.1%。其他社会福利更是难于企及。除此之外,因为社会资源的欠缺,流动人口的社会交往圈较小,除去参加计划生育协会活动(54.1%)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44.2%)外,近一半以上的流动人口近一年来未参加过任何社区活动。
剖析以上问题的成因,无不与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有关,对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的优化或有助于达成对流动人口的更好管理。
2、城市流动人口社会服务管理的革新
伴随经济的进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健全,国内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开始向多元目的整理转变。但从现阶段看,因为人口的特殊性,仍需要对其进行优化。
(一)强化“以人为本”的流动人口社会管理理念
革新社会管理,要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由于人是社会系统的第一要点和社会管理的第一对象。要降低或者消除传统户籍规范下城市二元社会之间的排斥和对抗等不和谐原因,打破进城落户的限制,达成以城乡一体化管理,增强其归属感。正确认识流动人口对城市建设的贡献,一定其政治身份,树立城市新市民、新工人的观念及党的要紧接班人的理念,鼓励其参与社区的各种活动,并充分发挥其政治权利及社会价值。
(二)打造和健全城市流动人口的社会管理支持体系
流动人口的就业问题对新的社会管理体制提出更高的需要。第一要通过改革户籍规范,加大政府对流动人口就业的公共服务及劳动力市场秩序的监管;第二要加强人力资本投资,使流动人口拥有更多时间和资源来加大自己就业能力培训;第三要对流动人口进行分层次、多形式的(不收费的)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最后要给予法律保护,保障其享受平等的就业规范。
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问题是社会管理支持体系的要紧方面。打造愈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规范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新需要。第一,应遵循公平、共享、统筹、渐进原则,统筹考虑满足需要与流动人口的承受能力,明确统一规范的目的,再分阶段、分步骤地有序推进。第二,针对流动人口规模庞大,结构复杂特征进行多样化的规范安排,即分层分类设计相应的社会保障策略。最后,要明确责任分担并强化政府与雇主责任,使得流动人口的社会保障得到具体落实。
(三)强化组织化社会治理体制的贯彻落实
组织推行是管理的操作化单位,缺少组织归属就没办法达成有效的社会管理。流动人口的组织化管理主要从流动人口的自组织、社区化组织及城市整体组织管理三个方面来达成:一方面,将城市流动人口的自组织治理纳入城市社会治理体制,使其有效配合政府的社会管理。城市流动人口防范式管理体制导致了城市流动人口对城市认可感及内心归属感的缺失,自组织的社会治理可以弥补其不足。其次,在政府积极引导下,构建城市流动人口社区化治理服务体系。目前,仍有很多流动人口处于城市的“边缘”地带,需要在治理体制上实行社区化管理,使其尽快融入城市并市民化,进而纳入统一的城市社会管理范畴。同时,要发挥社区对城市流动人口自组织吸纳功能及社区对城市流动人口的服务功能,使得“顺融入”带动“逆融入”。最后,要加强城市整体建设,发挥城市自己的服务用途,并培养其参与角逐的能力,拓宽其社会参与的途径,促进社会管理的功能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