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世界性的紧急社会问题。基于未成年人犯罪主体自己的生理、心理特质与犯罪的关系,与刑罚观念的不断进化进步,治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方法应该多元化,特别是对轻微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处置更要灵活变通。近年来,伴随非刑罚化思潮的兴起,恢复性司法的勃兴与刑事审前程序的积极推广,国内在处置轻微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开始广泛适用非刑罚处罚办法,并在司法实践中引进、试行了一些新型手段,获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益。但因种种缘由,国内还没建构一套比较完备的针对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的法律规范,没能充分发挥其在预防、控制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应有用途。
鉴此,笔者拟对国内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规范进行全方位系统的研究,从其基本定义入手,讲解该规范设立的原因,通过对国内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处罚规范立法、司法近况的考察找出其存在的缺点,对症下药从多个方面提出健全建议。以期本文的研究可以为国内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的有效拓展提供一种新思路、新视角。
1、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规范的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