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会计(income
taxaccounting)是研究处置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的会计理论和办法,是会计学科的一个分支。所得税会计诞生于西方的会计学范围,并经长期研究和实践已进步得较为成熟。而国内所得税会计则还处于起步进步阶段。本文从国内所得税会计进步的成因、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定义、中美所得税会计对比、研究存在的问题、健全手段等几方面对所得税会计进行论述,对打造合适国内国情的所得税会计作了一些探讨。
所得税,所得税会计,国际比较,存在问题,健全手段
Theincome
taxaccountantstupestheaccountingtheoryandmethodofdealingwiththeaccountingincomesympathetictaxrevenuebenefitpfference,itisabranchofaccountingpscipline.Income
taxaccountantbornandonwesternaccountingfield,alreadybeenbylong-termresearchandpracticedevelopedcomparativelyriply.Theincome
taxaccountantofourcountryisstillatstartingatdevelopingstage.Thistextisfromtheorigincau网站优化fformationthattheincome
taxaccountantofourcountrydevelops,income
taxbasicconception,Sino-Americaincome
taxaccountantofaccountantcomparewith,researchexistingproblem,perfectionmeasure,etc.severalrespectgoonandexpoundthefacttotheincome
taxaccountant,havedonesomepscussionstotheincome
taxaccountantit.
Keyword:Income
taxtheaccountantofincome
tax,internationalcomparison,existentproblemandperfectmeasure
所得税是以课税为目的,依据经济合理、公平税负、促进角逐的原则,依据有关的税收法规,确定肯定时期内纳税所得额,以对企业的经营所得与其他所得进行征税。所得税会计就是研究怎么样处置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税前收益(或亏损)与根据税法计算的应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差异的会计理论和办法。所得税会计是财务会计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以财务会计的理论原则为基础,以应税所得和会计收益之间的差异为核算对象,以提供与决策有用的信息为目的。
一国内所得税会计的成因
国内的所得税规范是随着着国内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进行确立和进步起来的。伴随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国内原有些税制已不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影响税收用途的发挥。因此,国内对税制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国内自1992年颁布《税收征管法》和1993年颁布《企业所得税条例》开始,就确立了会计规范服从税法的计税原则,1994年财政部下发的《企业所得税处置的暂行规定》是国内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的主要依据。新税法的颁布,使税法标准与会计准则的差异不断扩大,国内会计和税法的改革正朝着各自独立的方向进步。
所得税会计产生是什么原因主如果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存在的差异所致。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是经济范围中两个不一样的经济定义,分别遵循不一样的原则,规范不一样的对象,体现不一样的需要。因此,同一企业在同一会计期间根据会计准则计算的会计收益与根据国家税法计算的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是不可防止的,故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可能直接以会计收益为依据,而要以所得税法规定对会计收益进行调整后,才能正确的计算出应税收益,因而就产生了调整这一复杂过程的专门的所得税会计。
二所得税会计的内容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定义
收益定义在所得税会计研究中是尤为重要的,由于由此派生出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定义是所得税会计研究的出发点。同时又据此衍生出所得税会计的归宿性定义——所得税成本与应纳所得税。
1、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
会计收益,也称帐面收益、报告收益,是依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成本之前的收益。确认税前帐面收益的目的是遵循财务会计准则,尽量精准地计量企业的经营成就,以利于达成财务会计对外报告的目的。
应税收益也称计税收益、纳税所得,是依据国家税法及其推行细节的规定计算确认的收益,也是企业申报纳税和政府税收机关核定应税额的依据。应税收益的确认受税法的约束,并因政府修订税法而变化。
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的关系:两者都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扣除与收入获得有关的本钱成本和损失作为计量基础,彼此有着肯定的联系。会计收益是应税收益的要紧依据,即一般所说应税收益是以会计收益为首要条件的。但两者遵循的原则,计量标准和规范对象又不一模一样,因而又是彼此独立的。会计收益遵循会计准则及财务通则,应税收益遵循国家税法及其推行细节。因为二者遵循的原则不同使得收入与成本在计算口径上和计算时间上存在差异。
2、所得税成本与应纳所得税
所得税成本是依据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的,与当期收入合适比的所得税金额。它是依据财务会计准则计算的,企业当期所创造的收益所应负担的所得税成本。
应纳所得税是依据税法的规定,根据适用税率和规定的税基计算的企业当期对政府的纳税责任。通常来讲,公司应对所得税的计算程序也是遵循收益表所用的定义。
(二)所得税性质
在过去几十年中,国内会计规范一直是把所得税作为企业收益分配的一项内容来处置,而在其他国家和区域及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的有关准则中,均是作为成本处置。1994年以来,伴随国内会计规范、税收规范改革的深人,大家逐步认识到收益分配是企业对税后收益的分配,其性质是所有者权益;而所得税则是国家依法对企业纯收益课征的税收,它具备强制性、免费性,是企业的一项纯支出,从性质上看是一种成本。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还所得税以本来面目,财政部在拟定《所得税会计处置规定》中改变了过去的做法,把所得税作为成本处置。与一般成本相比,所得税成本有其特殊性:①所得税是一种宏观成本支出。它直接构成国家财政收入的来源,是企业消耗社会资源等而应发生的支出,而不是企业为获得某种资产或收入而发生的支出。②所得税是一种法定成本。它的发生额取决于国家的所得税法,具备免费性、固定性和强制性,这与由股东大会决定的按股权比率分配的价值不同。对所得税性质的界定,不只有益于企业管理者合理预测企业收益,而且有益于正确拟定所得税会计政策,报告有关所得税的信息。
(三)所得税会计的基本处置办法
1、应对税款法
在应对税款法下,本期所得税成本等于本期应交所得税,假设不欠税,则所得税成本就是交纳的所得税,即现金支出多少,成本就是多少,这是收付达成制。使用应对税款法,重点是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应交的所得税计算出来了,所得税的成本也就确定了。应对税款法既可用来处置永久性差异,也可用来处置时间性差异。
应对税款法需要所得税成本按税法计算,所得税成本等于本期应缴税款。由于所得税是因本期收益而发生的法定成本,与将来每个期间的收益无关,按权责发生制原则,理应由本期收益负担。同时,此种办法按应税收益计算所得税成本,使本期所得税成本的发生额与本期应缴税款相同,计算办法简单,易于学会,而递延税款法按会计收益计算本期所得税成本,则纳税影响额要递延到将来期间,因为将来收益的不确定性,使其处置并不稳健。当然,应对税款法也存在肯定缺点,在税法和会计规范的规定存在较大差异的状况下,如存在大额超越税法规定的薪资成本、业务招待费等等,则会致使其计算出的所得税成本与按会计规范计算的所得税成本存在较大差额。
2、纳税影响会计法
纳税影响法觉得,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可分解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永久性差异是因为会计规范与税法对收益、成本或损失的确认标准不同而形成的,这种差异不会伴随时间流逝而变化,也不会在将来期间转回。所以,在核算中只能在本期确认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是因为会计规范和税法对收入、成本归属期间的规定不同而形成的,伴随时间的流逝,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会转回,其对纳税的影响额也会随之消除。所以,所得税成本可以使用跨期摊提的办法,把税法对本期所得税成本和税后收益的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在计算所得税成本时,不必调整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仅需在会计收益基础上调整永久性差异,再乘所得税税率即可。所得税成本与应交所得税额的差额就是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额,记入“递延税款”账户,假如本期所得税成本大于应对税款,“递延税款”账户表示预提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记入“递延税款”账户的是待摊所得税,即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税款”账户的纳税影响额伴随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转回而逐步转销。假如在此期间没新的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发生,“递延税款”账户最后余额为零。由此看来,“递延税款”账户从结构和作用与功效上看是跨期摊提账户,其目的是为了使所得税成本的核算符合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使用待摊或预提的办法,把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额作时间性调整。
所得税是一种特殊成本,与一般成本的不同在于,递延税款的确认和摊销,与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发生和转回数额、时间及税率有关。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发生的时间、金额与转回的时间、金额未必相等,适用的税率也会发生变更,所以,在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发生和转回的时间内,“递延税款”账户的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未必呈对称分布。纳税影响法的两种具体办法——递延法和债务法,都倡导在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形成的期间确认其纳税影响额,当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转回时,转销相应的纳税影响额。其主要不同在于对税率变动的反应不同。递延法对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额的确认,根据当期税率计算,在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转回时,仍按原来发生时的税率循序转销纳税影响额。递延法强调权责发生制和配比原则,看重本期损益计量的客观性。但,这种处置办法在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转回且税率发生变动之后的各期,损益表中计算所得税的实质税率,既不同于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形成期间的历史税率,也不同于当期的法定税率。而且,“递延税款”账户余额只有在将来税率不变的状况下,才表示预付所得税或应对所得税。在将来税率变动时,则不可以表示预付所得税或应对所得税,只能以“所得税借项”或“所得税贷项”列示在资产负债表中,这对于资产负债表信息的正确用是不利的。
债务法对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额的确认,根据其转回时的税率计算,则可以克服递延法的缺点。债务法需要在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发生期间确认纳税影响额时,假如明确地知道当期或将来期间的新税率,应按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乘新税率计算纳税影响额,记入“递延税款”账户。假如不了解新税率,则按当期法定税率计算纳税影响额,在将来税率变动时,既要按新税率计算当期纳税影响额,还要按新税率调整原来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纳税影响额。在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转回时,按当期法定税率计算纳税影响额的转销额。在债务法下,只有在官方公布的税率将在下一期间生效或税率变动且须对以前确认的递延税款进行调整时,损益表中的实质税率与当期法定税率才不同。这种处置办法赋予“递延税款”账户余额以资产或负债的意义,使资产负债表中的信息更具备有关性。虽然损益表中的所得税成本有失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但债务法毕竟比递延法有所改进。
两种所得税会计处置办法都不影响本期应交所得税的计算和上缴,即对国家所得税收入没影响。所得税作为一种成本,应按成本会计的原则和办法来进行会计处置,为报表用户提供最有关的信息。应对税款法和纳税影响法就是用成本会计的基本原则来处置所得税的财务会计处置办法。在实务中企业可以选定其中一种办法,并维持相对稳定。因为纳税影响法的两种办法——递延法和债务法都将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产生的纳税影响额递延到将来期间,当“递延税款”的余额在借方时,表示待摊所得税成本;在将来期间发生亏损时,待摊所得税成本很难转回。这一方面夸大了损益表中的税后收益,其次虚报了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不符合稳健性原则。所以,会计规范规定,只有在确信将来所得税利益可以达成时,才能用纳税影响法,不然,应改为应对税款法。递延法和负债法在税率不变时,所得税会计处置过程和结果一模一样。但在税率变动的状况下,递延法和债务法的会计处置结果完全不同。递延法以损益表为导向,无视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转回时税率调整对纳税的影响,使“递延税款”账户期末余额不可以确切地表示将来税款的抵减权力和应对义务,因而被英、美等国家所否定。债务法以资产负债表为导向,依据目前的税率或将要实行的税率调整已确认的递延税款,从而使“递延税款”账户反映的纳税影响与目前和以后的现金流量有关,也赋予递延税款余额以资产或负债的涵义,故所提供的财务信息更为有用,债务法成为世界上时尚的办法。
三中美所得税会计比较
(一)、所得税会计核算内容的对比
1、对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差异缘由对比
会计收益是指依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通过财务会计的程序确认的、在扣减当期所得税成本之前的收益;应税收益是依据国家税法及其推行细节的规定计算确定的收益。显然,会计收益的计算过程严格地受财务报告须使用的会计程序和办法的限制;而应税收益的计算则受国家税法的约束。对于它们两者产生的具体缘由,国内将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美国Nikolail和Bazley合著的《中级会计》把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是什么原因分为5种:即永久性差异、暂时性差异、营业亏损抵回与抵后、税收减免及期间所得税分配。但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设的会计原则委员会于1967年公布的第11号建议书——“所得税会计”,把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的不同而导致的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发生的、在将来能转回的差异,称为“时间性差异”。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于1987年公布的替代第11号建议书的《FASB说明书第96号——所得税会计》,则把“时间性差异”这个词扩展为“暂时性差异”。综上所述,可以看出,两国对会计收益和应税收益差异缘由的剖析实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论述的详略程度和表达方法不同而已,都觉得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是导致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存在差异的两大基本缘由。
2、关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内容的对比
尽管国内在1993年7月1日推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的暂行规定》使国内所得税会计处置开始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但现在还不规范,且国内与美国所得税会计处置的规定有肯定的差别,因此,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所包括的内容也不尽相同,下面分别予以论述:
(1)永久性差异的对比
永久性差异是指因为企业肯定时期的应纳税所得与税前会计收益因计算口径不同而产生的差异,这种差异在本期发生后,不可以在将来各会计期间转回。美国把永久性差异分为三种基本种类:(1)有的收入在财务报告上确觉得收入,但不需要纳税。如市政债券利息、公司因投保职工死亡而获得的人寿保险所得。(2)有的成本在财务报告上确觉得成本,但税法则不允许扣除。如商誉的摊销、高级员工的人寿保险费。(3)有的项目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按一般公认会计原则不可以确觉得成本。如超本钱折耗的百分比折耗、特殊股息扣减。国内对永久性差异包括的内容没分类列示,而是在税法中逐项列示,但笔者觉得,若要对国内永久性差异进行分类列示,分为项目差异和标准差异两种状况是做合适的。(1)项目差异。项目差异是因为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对收入、成本的确认不同导致的,一方确认而另一方不予确认。具体可以细分为四种状况:一是会计上确觉得收入,但不需要纳税。如购买国库券和公债利息所得。二是会计上不确觉得收入,但税法需要纳税。国内对某些视同销售的规定即属此类,如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等。三是会计上确觉得成本,但税法上不允许扣除。如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各种非救济、公益性捐赠和赞助支出等。四是会计上不确觉得成本,但税法允许扣除。(2)标准差异。标准差异是指会计准则和税法两者对成本都允许扣除,但税法对其扣除有限额规定,超越限额部分应予纳税。一是利息支出。会计规范规定应据实列支,税法规定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高于根据向金融机构相同种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超额部分,要作为计税收益。二是薪资支出。会计规范需要薪资、奖金据实进入本钱,但税法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拟定计税薪资标准,企业实发数超越计税标准的部分要缴纳所得税。三是职工工会经费、福利费和教育经费支出。会计规范规定企业应按职工实发薪资计提,而税法只允许按计税薪资标准总额计提“三费”。四是业务招待费支出。财务规范虽规定应控制在规定比率范围内开支,但超越部分仍据实列支,但纳税时超额部分要作为计税收益调整。五是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会计规范规定此项支出应据实列支,但税法规定公益、救济性捐赠支出超越应纳税所得额3
%以外的部分要计算纳税。
(2)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的对比
美国《FASB说明书第96号》列出了所有当期存在的暂时性差异,并把它们分为九类,其中前四类是关于财务会计所得和纳税所得的差额,后五类是与直接调整资产或负债时产生的暂时性差额有关。
国内长期以来,为了既便捷税务部门计征所得税,又便于企业计缴所得税,立法机构拟定税法时,尽可能使应税收益同税前会计收益维持一致,与此相适应,财政部在拟定财务会计规范时,力求与税法现行的规定接轨。由此决定了在国内时间性差异项目的出现是不多见的,即便有出现时间性差异的会计项目,也有不少限制条件,如折旧问题,所得税法需要对固定资产折旧一般使用直线法(年限平均法),企业如需使用加速折旧法而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但,财务会计和税收作为两个不一样的经济范围,其推行主体、所持立场与工作目的都存在差别,假如大家硬把两者糅合在一块,不利于财务会计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也不利于达成税收对国民经济进步的宏观调控。因此,国内的税法和财务规范需要维持其独立性,美国在这方面走在了前头,它的经验值得大家借鉴学习。
3、对永久性差异、时间性差异会计处置规定的对比
对于永久性差异,使用应对税款法。而对于时间性差异(或暂时性差异),美国学者对下面几个问题一直存在着争议,第一,到底公司是否应该对暂时性差异进行跨期分配?第二,假如要进行所得税跨期分配,那样,是所有暂时性差异进行综合分配还是对某些暂时性差异进行部分分配?第三,假如要进行所得税分配,那样,应选债务法还是使用递延法?针对这类问题,美国财务会计标准委员会进行了详细调查研究,最后在《FASB说明书第96号》中明确规定了所得税会计处置的现行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即需要公司以“综合基础”使用“债务法”对暂时性差异进行“所得税跨期分配”。国内《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暂行规定》中明确提出:对于永久性差异,应使用应对税款法;对于时间性差异,可以使用“应对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但出于稳妥的考虑,对于应用纳税影响法(递延法和债务法)限定了约束条件:当会计收益小于应税收益时,只有在将来时间性差异转回的时期内有足够的应税所得予以转销的企业,才可以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不然只能使用应对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置。与美国规定相比,国内的会计处置办法不是非常规范,但因为国内目前财务会计与税法规定差别不是非常大,时间性差异出现的不多,按国内现行的规定基本上还能适应国内的近况,但假如伴随国内税法与会计准则的不断健全,经济的不断进步,美国的做法应是大家的目的,但并非要原样照搬,应有辨别地吸收。
(二)经营亏损弥补处置的对比
美国《国内税务法规》准许公司将特定年度的经营净损失向前追溯3年或向后结转15年,即“营业亏损抵回”和“营业亏损抵后”。所谓营业亏损抵回是指公司用当年发生的亏损去抵销以前年度报告的应税收益,它应在亏损期间予以确认,会计处置为:借记“应收所得税退还款”,贷记“营业亏损抵回所得税利益”,并应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为一项资产(短期应收款),在损益表上反映为营业亏损的降低;所谓营业亏损抵后是指公司用当年发生的亏损额去抵销将来年度的应税收益,它也应在亏损期间予以确认,其会计处置为:借记“所得税”,贷记“应缴税金——应交所得税”,贷记“营业亏损抵后所得税利益”。在资产负债表上列报为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降低,在损益表上反映为营业亏损的降低。这两者都将给公司带来所得税上有哪些好处。国内税法规定,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延续弥补期最长不能超越5年,5年内不论是盈利或亏损,都作为实质弥补期计算。在发生亏损的年度,会计处置为:借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贷记“本年收益”,在弥补时,不需要作会计账务处置,仅进行计算调整。从两者比较可见,国内与美国税法的有关规定存在以下不同:(1)国内现只有营业亏损抵后的规定,而没营业亏损抵回的规定;(2)抵补数额和连续抵补年限少
(三)所得税在财务报表上列示的对比
依据《FASB说明书第96号》的需要,在资产负债表上,应对所得税应报告为一项流动负债;而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则需要分成两类分别反映,即流动部分和非流动部分。流动部分是指在下一年度将带来净应税额或减税的所有暂时性差异对递延所得税的净影响额,剩下的部分即为非流动部分。同时,还需要公司在财务报表脚注里,说明导致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暂时性差异的性质和类型。在损益表上,应披露所得税成本的构成,同时,还须进一步说明每年与连续营业有关的所得税成本的要紧组成内容,如本期所得税成本或利益、递延所得税成本或利益、税款减免、营业亏损抵后利益及因税法或税率修改而进行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调整等。在国内,递延税款账户应在资产负债表其他资产或其他负债下的“递延税款”下进行反映。递延税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应填列在资产——其他资产下“递延税款借项”项目内;递延税款账户的期末余额如在贷方,则应填列在其他负债下的“递延税款贷项”项目内。而作为损益类成本支出中所得税成本支出的所得税余额,应填列在损益表的价值总额下,作为减项予以反映。
四国内所得税会计进步中存在的问题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暂行规定》已颁布推行十年了,从实质状况看,总的状况是好的,但与美国相比国内的所得税会计存在以下问题。
(一)国内还没独立的所得税会计处置标准
会计与财务及税务等法规搅在一块的现象到今天还没要紧改观,如在企业有关财务法规中,关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业务招待的开支标准,收益分配程序中的“被没收的财产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等,其实不是会计问题,而是税法应规范的问题。另外,长期股权投资使用权益法核算时,企业所得税是只对实质收到的股利计征,还是按股权投资比率计算的实质投资收益计征,所得税法也未作出明确规定。因此可以看出,把两者糅合在一块,不利于财务会计为社会有关方面提供有用的决策信息,也不利于达成税收对国民经济进步的宏观调控。
(二)国内在规范法规上存在的问题
完备的会计准则和会计规范可以保证财务会计为税收提供靠谱、准时的会计信息,为所得税会计推行打下好的基础,而完善健全的税收法规能使得所得税会计有法可依。然而现在国内具领会计准则少,推行范围有限。税法与财务会计法规体系还没完全独立,所得税法比较简单,刚性不强,不可以自成一体。这类都不利于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的离别与进步。
(三)国内在计税差异的认识上不符合国际惯例的需要
国内将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而美国将该差异分为永久性差异和暂时性差异,暂时性差异是指一项资产或一项负债的税基和其在资产负债表中帐面金额之间的差额。假如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的帐面价值比资产的计税基础高,就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反之,是递延所得税资产。所有些时间性差异都是暂时性差异,但有的暂时性差异则不是时间性差异。《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中同样描述了除时间性差异而由其他缘由使计税基础和帐面价值不同而产生的差异。
(四)与美国相比国内的所得税会计处置还不是非常规范
依据国内《企业会计规范》规定,应对税款法、递延法和损益表债务法均可用,现在大部分企实质使用的是应对税款法,国内《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暂行规定》中又明确提出:对于永久性差异,应使用应对税款法;对于时间性差异,可以使用“应对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但出于稳妥的考虑,对于应用纳税影响法(递延法和债务法)限定了约束条件:当会计收益小于应税收益时,只有在将来时间性差异转回的时期内有足够的应税所得予以转销的企业,才可以使用纳税影响会计法,不然只能使用应对税款法进行会计处置。另外,无论是现行的《企业会计规范》、《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暂行规定》都没规定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用法,而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恰恰是《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中唯一允许使用的所得税会计办法,同时,《国际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中禁止用递延法。因为应对税款法不符合收入成本的配比原则,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等一些准则拟定机构也早在20世纪60年代就取消了该法。
现在国内的所得税职员和税务工作近况有肯定缺点
财务会计与所得税会计离别,客观上增加税款计算、纳税申报和税收征管的困难程度和工作量。现在,国内会计职员素质常见不高,再加上会计操作方法相对落后,很难适应所得税会计独立后的会计工作需要。虽然新税制中规定了纳税代理规范,但因为国内税务中介机构和注册会计师数目紧急不足,纳税代理规范要在实质工作中推行,尚须时日。税收稽管工作也需非常大的改进。
五健全国内所得税会计的手段
伴随国内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进步,打造与健全所得税会计规范非常重要,非常不错的运用所得税会计,对于缓解征纳双方矛盾,保证所得税按时足额入库,促进国内税收征管和会计处置与国际惯例接轨有着极其要紧的意义。因此研究健全所得税会计是火烧眉毛的课题。
(一)广泛进行所得税会计理论与办法的研究
在国内,对于所得税会计的研究虽然正渐渐加深,但总体来讲还看上去不够,研究范围也仅限于业务的会计处置,对于所得税的处置看重不够。应该加强所得税会计的宣传力度,通过研讨会、报刊杂志等多种渠道广泛拓展所得税会计学术活动,进一步研讨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协调且具备中国特点的所得税会计进步思路。鼓励会计部门、税务部门等一同探讨所得税会计的进步方向,使其符合国情,易于操作。
(二)打造企业的所得税会计的法律规范
打造企业所得税会计需要有严密的法律规范。这种规范,应解决三个主要问题:一是确立企业所得税会计的法律地位,也就是把企业实行所得税会计作为一项计税义务加以规定;二是规定计税所得额的税基,按保护所得税税基的原则界定本钱成本列支范围、税前扣除项目,与所得税会计核算应税所得的程序和模式;三是明确不按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所产生的后果的法律责任。有了这类规范,企业所得税会计规范才能得以确立,其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才能据以打造。
(三)打造企业所得税核算程序
企业所得税会计应当自成独立的体系,如此才能最后解决对企业财务会计核算的依靠,强化所得税征管。而按国内现在的企业会计核算水平,还不拥有如此的条件。在肯定时期内,还需要采取过渡的形式,即既打造起企业所得税会计规范,又不完全割断与企业财务会计的联系。具体可以概括为:以企业财务会计核算为基础,以核算财务会计所得和计税所得差异为依托,实行“财务会计所得额+差异额=计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核算,产生独立的法定的所得税会计报表。这一所得税核算模式的重点,是确定企业会计所得与计税所得的差异,即在一个会计年度根据财务会计核算应予反映本钱支出,但根据税法规定进行所得税会计核算又应计为计税所得的部分。为了准时准确的反映这部分差异,可在企业财务会计账户以外,另设反映差异额的“差异总登记薄”(或“差异总帐”),对各项差异额从大体上作全方位反映。至于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对企业会计核算产生的影响不同,可以再设“永久性差异账户”和“时间性差异账户”两个明细登记账户分别进行反映。永久性差异按该项支出发生额记入“永久性差异账户”;时间性差异以税法规定标准与财务会计账面实支数的差额形式存在,以这种差额记入“时间性差异账户”。各项差异计入账户的时间,与记入财务会计其他账户时间同步。待以后各方面条件成熟后,打造独立的企业所得税会计。
(四)财务会计规范之间亟需协调
依据财务规范规定,企业被没收的财务、支付的各种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赞助、捐赠支出,法律规定以外的各种付费等等,均不可以列为本钱成本,而会计规范规定,上述各项支出均可在有关损益科目中列支,税法也规定了它们的扣除标准。即便企业严格按会计规范核算,将上述支出列入有关损益科目,尽管未违反税法,却非常难说未违反财务规范。若有关审计部门因此而觉得企业违反财务规范,按违反财政法规论处罚款五倍,企业实难同意。财务规范与会计规范之间亟需进一步理顺。鉴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较为健全,企业所得税会计已打造,单行的财务法规有必要取消。如此既可降低国家有关法规之间的矛盾也有益于改变会计对财务的从属地位和与国际会计惯例接轨。
(五)与所得税会计有关的经济法规亟需配套
会计改革需要有肯定的超前性,但因此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依据国务院1986年颁发的《关于违反财政法规处罚的暂行规定》及其推行细节规定,企业多列本钱成本、挪用生产性资金用于非生产性支出等,均属违反财政法规行为,都要处五倍以下罚款。而现行所得税会计规定,企业的会计收益与纳税收益可以不同,企业的本钱成本据实列支,至于国家为保证水源,可依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将企业会计收益调整为纳税收益即可。挤占挪用资金问题也与现行资金管理规范“企业资金可以统筹安排用”的规定不符,实质工作中,企业感到无可适从,有关审计部门也无可奈何。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于会计改革不适应的经济法规进行一次认真清理,过时的、不适应的应尽快修改健全,一时没办法修改健全的,也应明确处置方法,以降低经济法规之间的矛盾,增强统一性,防止执法中的随便性,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六)税务职员需要配备
企业会计收益与纳税收益不同表目前很多方面,如折旧成本、薪资及三项成本支出、投资收益、试营收入、利息支出、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国拨补贴、亏损弥补、减免税收入等等,核算起来,工作量非常大。目前,部分企业因为没配备专职或兼职税务会计职员,税务专管员的时间精力也有限,只不过部分企业的纳税收益虚假,致使国家税源流失。因此,国家有必要明确规定,企业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税务会计职员,在财务会计核算基础上,另帐反映企业税款的达成和上缴状况。如此,既有益于国家加大税收征管,降低税源流失,也有益于企业看重对税务策划的研究,加大纳税核算与管理。
(七)强化所得税会计观念
所得税是企业的一项要紧支出,净收益是衡量企业收获的主要尺度。而怎么样节省支出,增加收入,是今天的企业面临的一项要紧决策。所得税对企业的组织形式、财务安排、买卖方法等都有影响,企业进行决策时不可以不考虑所得税这一要紧原因。严格的所得税会计核算,能确保企业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
现在,所得税会计是国内会计的一个薄弱环节,还处于起步进步阶段,在会计规范和所得税规范相对独立的条件下,会计收益与纳税所得的差异日趋扩大。借鉴、吸收海外的先进经验,打造一套合适国内国情的所得税会计理论,尽量地缩小国内与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及国际会计准则之间的差距,使国内的所得税会计不断得到健全与进步。
附:参考文献:
盖地《所得税会计》,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孙仁江《当代美国税收理论与实践》,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0
财政部《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置暂行规定》,1994
傅萍《财会研究》,2001,7
张蓓《财会月刊》,2000,8
曾国祥、刘佐《中国所得税》,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
参考报刊《中国经营报》、《21世纪经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