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字:抵押贷款;信息不对称;担保;成效
1、引言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根据担保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国内《商业银行法》明确提出商业银行拓展信贷业务应当实行担保。抵押是一种要紧的担保方法。
贷款抵押有哪些用途和近况,已有很多论述。当借贷双方之间出现信息不对称时,抵押和担保既有益于解决银行面临的逆向选择,也有益于借款人防止银行的信贷配给(Stiglitz&Weiss,1981,1986;Besanko&Thakor,1987;蓝虹,穆争社,2004)。办理抵押贷款可加强公司所有者/管理者个人违约本钱并提升借款人履行合同的勉励(InwonSong,2004)。
国内抵押贷款进步较快。据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联合调查组对国有商业银行10个县级以上机构2000年末贷款状况的统计调查,其中信用贷款占贷款余额的28.58%,担保贷款占71.42%(其中抵押贷款41.45%)(窦广涵,刘昱,2004)。
怎么样衡量抵押贷款的实质担保成效?抵押贷款是不是具备常见的实质担保成效?实质担保成效的主要影响原因怎么样?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办法进行初步研究,并提出政策建议。
2、研究综述与定义设定
1研究综述
海外研究海外实证研究表明,由于在贷款清收过程中可以供应抵押物还贷,贷款抵押可以提升贷款偿还水平,达成较高的贷款收购率(Carty,1998;Gupton等,2000;G.Kabance.,2001;KEmery.,2003;J.Franks,AdeServigny,SDavydenko,2004;JGrunert,MWeber,2005)。从多国数据比较来看,抵押物对贷款收购率的影响,因破产法及对债权人权利的影响、抵押物的类型、抵押物的价值评估办法及重评频率的不同而表现出明显差异;宏观经济情况对抵押物变现价值有显著影响(J.Franks,AdeServigny,SDavydenko,2004)。Franks等人的研究对影响原因进行了辨别,但没对影响的大小进行定量测算。
国内研究内抵押贷款的研究文章主要使用了定性剖析、列举总结的办法。研究文献集中在存在的问题的总结(王志成,2002;苏建军,2004;王国恩,2004;)、抵押物价值评估水平(鹿亚芹,2003)、评估、登记成本高(叶春茂,胡友生,叶向东,1996;李瑞丽,2000)、抵押物类型的选择(朱建华、杨晓荣,1997)、以物抵债的限制条件(王春玲,2004)、迅速变现的限制(程凤朝,2004;左利英,2005)、法定清偿顺序的影响(王国恩,2004)、抵押物破产受偿率低(上海高级人民法院,1998;隋军等,2002;四川政府体改办调查组,2003)等方面,缺少对抵押物担保成效进行系统实证研究的文献。
2定义设定
抵押贷款名义保证率:=抵押物评估价值/抵押贷款金额,其倒数即银行平时所称的“抵押打折率”。
抵押贷款实质保证率:抵押物处置收入净额/抵押贷款金额,本文将它概念为“抵押贷款实质保证率”,并以该指标来衡量抵押贷款担保成效。
贷款收购率:=1-贷款损失率
抵押物评估价值变现率:=抵押物变现净值/抵押物评估值*100%
[1][2][3]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