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际法在环境范围的进步
近年来,伴随科技的飞速发展,人类对于自然改造的进程加快,但同时也衍生出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问题。经济全球化不只加快了资本在世界范围内的流动,也使得环境污染从一国蔓延到多国甚至遍及世界范围。环境污染的流动性与环境污染问题影响的全球性,使得各国不能不采取必要方法一同应付日益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主权国家通过构建环境法规、缔结国际环境条款、打造国际环境保护组织和一同发表关于环境保护宣言或纲领的国际性法律文件等等,加大了各国在环境范围方面的合作与交流,也给国际法注入了新的环境内涵。
2.主权与环境的对立关系
2.1主权国家的豁免权与国际环境责任承担的冲突
“国家豁免”是由主权原则所衍生而来的一个要紧原则。该原则丰富和促进了国家主权原则的进步,成为了各主权国家的基本遵循。自进入21世纪,随着着科技、经济、文化、信息技术的日益全球化,人类社会历程了从地域内隔离式的自我进步与自我改革到全球范围内互动式的广泛合作和深度交融的经历,人类社会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产生了担心,特别在经济发达、生态保护意识高的国家,积极主张各主权国家对全球环境保护承担责任,在环境范围国家不可以援引豁免原则而免于承担责任,这就对传统上所奉行的绝对主权理论导致了冲击。然而,事实上这类国家只是出于维护本国环境利益的根本目的,一旦本国利益遭到损害,毫不犹豫会举起主权大旗而逃避所应承担的环境责任,甚至不惜以邻为壑,搞双重标准。可见,不少主权国家在维护世界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方面对于主权定义只不过借助,并非理性的维护和限制,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主权定义并没对生态环境带来帮助,甚至是导致了肯定的妨碍。
2.2主权国家的治理策略与生态系统的客观规律存在矛盾
主权理论下各国为加快进步本国经济、政治、军事等国家建设,总是将每个事物分割开来而盲目追求效益,这就是近代科学进步史上占有一席之位的“简化论”。简化论就是用最小的单位去测量、认识事物,把复杂的事物分割后简化,在通过简化过后的最小单位因子的基础上去认识和剖析。如此把一个复杂的事物简单化,用在国家整体的治理层面上,比较容易陷入孤立、片面的狭隘格局。世界上每个事物都是彼此联系、互相依存的,这是自然规律。主权国家在治理生态环境时,借助科技方法将一系列原本自然界并没有的人造物质引入到大自然中,用这类技术去解决单一问题,理所当然地觉得用单个的学科理念可以针对性地解决所碰到的瓶颈,从而忽视了所有事物其实都是在生态系统下整体运作和彼此用途的。这种“简化论”在环境恶化之后大家才开始意识到办法论存在问题,以至于不能不重新审视,花费很多的本钱去治理环境,恢复绿水青山,整治已经被破坏的山河湖泊。因此,主权国家的治国方法与生态环境基本规律相矛盾状况下,国家对环境的治理会看上去十分被动和无力,主权也会遭到环境问题的冲击。
2.3代际公平问题的忽略与国家进步建设的短视行为
主权国家在进行经济建设,管理国家事务时,其宗旨总是是为解决当下所遇见的现实问题,考虑更多的是当代人的利益与需要,而忽视了后代生活存和进步所必需的生态环境及其进步利益。“代际公平”理论是20世纪末所提出的一个国际环境法原则,该理论研究的是当代人和后代人对于环境资源的开发与借助的公平分配和可持续进步问题。但,主权国家对于“代际公平”问题并没给予充分看重,尤其是体目前国家政府官员的短期行为上。基于为当地进步建设谋求经济、社会利益与为谋求个人政绩,一些政府官员会选择在任期内大力拓展各种开发建设,而又不能不牺牲生态环境利益,以期在一段时间内能获得效果,这种严重干扰生态系统的短期行为,在非常大程度上被各主权国家忽视。这种对立关系假如长期持续下去,将非常或许会致使生态紧急失衡而影响后代人谋求进步的利益和机会。
2.4主权的独立性与外部力量因环境保护对国家内政
干预
国家主权的根本要义即国家内政不受任何外部权势干预。基于绝对主权理论,国家完全可以独立自主在本国的领土范围内进行建设和改造,不论是积极建设抑或是消极改造,别国都无权干预国家的主权行为。然而这种主权行为在某种意义上也可以成为国际社会基于环境保护理由对国家内政进行干预的妨碍,同时也会对国际社会关于保护生态环境一同合作导致消极影响。譬如,美国可以说是现在世界上最大的环境污染者,却到今天仍拒绝签订关于减排的《京都议定书》,这种只为谋取本国利益而拒绝承担国际义务的行为,应该遭到国际社会的谴责。再譬如,作为发起国之一,到今天美国仍未赞同签署《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另外,自特朗普上台以来,美国在2017年宣布了退出旨在控制气候变暖的《巴黎协定》,在2020年退出世卫组织,诸这样类,不胜枚举。可见,国家的主权行为所具备的对外独立性和排他性,在环境保护层面上或许会成为消极原因,主权在环境语境下一定量上导致了妨碍,阻止了外部力量基于合理需要和一同目的对一国目前或以后可能对环境导致破坏行为进行合理干预,而这种干预是基于对人类一同的存活环境的维护,因而是适当的、正当的。
3.主权与环境的统一关系
虽然主权和环境存在对立一面,但大家不可以否定主权、抛弃主权,主权是一国存在必须具备的要点,是一国参与国际事务决策和管理的基础,是国家内政外交的根本保证和基本依据。事实上,主权和环境的矛盾关系既是对立又是统一的。主权国家的行为虽然会对生态环境导致破坏,但其次,生态环境又需要主权国家进行维护和改变,主权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意志协调是根本所在。伴随人类文明进一步进步,各国愈加看重环境对人类的重要程度,主权和环境从冲突对立到渐趋统一,两者关系朝着更明朗的方向演变。
3.1主权国家的“应负责任状况”范围扩展到环境范围
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遭到各国的强烈关注,各国也在审视主权权利与环境责任两者之间的互动关系。第一是发达国家,工业革命给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带来了益处,提升了公民的物质生活质量,而同时也使他们最早遭受环境污染所带来的恶果,因此,在发达国家,公民对环境保护提出需要的权利促进了主权国家政府不能不采取必要手段消除环境隐患,从而维护本国公民的环境权利和保护公民的身体健康,而这类必要手段就包含环境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的改革。显然,因为社会生活进步的需要,国家自觉通过主权行为对本国经济进步加以约束,在环境范围扩大了政府的保护职责与加大了政府对环境保护不当监管“负责任”。主权国家对环境保护需要承担责任,且应遵守不能损害海外环境义务原则,而不可以再以主权理论避免环境责任。直到今天日,大部分国家已经通过国内立法、行政、司法等形式对环境进行综合保护,如中国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美国环境健康风险评估规范。
3.2主权国家的“系统论”迎合生态系统规律
现代主权国家的国家治理策略已经得到了非常明显的提升和健全,“简化论”的办法论在社会进步进程中暴露很多问题而渐渐被淘汰,这种从微观角度孤立地剖析事物,把复杂的问题分割简化的办法论并不合适治理和建设国家,而一种新兴科学办法论——“系统论”应运而生。“系统论”是把任何事物都视为统一的、相互联系和用途的有机整体,其并非每一个部分的机械相加或者是一个整体的简单分割,而是全方位的、综合的认识和剖析事物。比如,最早以立法形式确定环境保护是一项国家基本政策的美国,1969年推行《国家环境政策法》,该法特别予以规定,在进行与环境有关或目前或以后可能对环境导致影响的决策时,应该考虑借助社会与自然科学,使用多学科的系统办法。非常显然,“系统论”的办法论是一种有益于环境保护的科学的办法论,其愈加迎合生态系统规律,愈加符合主权者治理建设国家的现实需要。
3.3绿色进步理念与环境保护相统一
伴随公民对生活优质的追求,绿色理念渐渐深入人心,公民对绿色生活的迫切需要促进主权国家政府需要着眼于国父母远的进步利益,而不是急于求成,过度追求经济效益,选择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短期行为。着眼于长远利益,就是可以保持国家各方面的可持续进步。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与进步会议上通过的《里约环境与进步宣言》,表明可持续进步原则正式被各国所承认。国内也紧跟年代节奏,在同年8月发表《关于环境与进步的十大对策》,正式引进可持续进步这一新定义。直到今天日,国内仍在对该理念进行革新进步,如习总书记在2015年论述的五大进步理念,系统讲解了生态文明思想等。现在,国际社会已经常见形成生态保护绿色进步理念,可持续进步原则等,绿色进步理念使得主权与环境在平衡的基础上统一块儿。
3.4各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协调和国际条款的缔结
伴随国际环境法的不断健全,国际性的环境法律文件数目在增多,双边或多边的国际环境条款在国际舞台上发挥着巨大有哪些用途,国际环境法律体系也在逐步健全,这类为环境保护所做的尝试和努力,都体现了主权国家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志协调。比如,《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世界环境公约》草案等等,这类国际条款的缔结,意味着出于人类一同的环境保护目的,主权国家想把主权加以肯定范围和一定量上的自我限制和约束,这并非抛弃一部分主权,而是国家主权的应有之内涵。这类国际条款的签署,虽然对传统的绝对主权理论带来了冲击,但在另一层面上促进了主权理论与时俱进,这类新的理论对自然生态环境带来了益处,从而达成主权和环境的协调统一。
4.主权与环境的平衡
可以看到,近年来中国在国际社会积极参与国际事务的决策和管理,积极为国际社会的进步建设发出中国声音,在国际政治经济舞台上挥洒着饱含“中国特点”和“大国情怀”的游龙之笔。2012年,党的十八大发出“人类命一同体”这一响彻全球的至理箴言,向世界贡献出全新的、惠及全球的治理观念。“人类命一同体”的核心可以概括为合作共赢、对话协商、伙伴关系、友好谈判,其运用到环境范围,恰恰是解决主权与环境之间矛盾冲突的有力秘籍,“人类命一同体”意在关注全球环境利益,为主权和环境之间探寻一个平衡基点,在此基点上将绿色进步和可持续进步理念注入主权观,使两者朝着协调统一的方向进步。近年来,中国一直在践行如此的理念,在国际环境保护方面做出了重大的贡献。在2013年,习总书记在纳扎尔巴耶夫大学发表要紧演讲,其中“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进步理念为全球展示了中国的环境治理观。时隔四年,习总书记在日内瓦参加国际会议再一次重申了绿色进步理念。2019年在北京开幕的世界园艺展会上,习总书记深入地讲解了绿色进步的道路,呼吁国际社会携手共建绿色家园,追求生态环境的可持续进步。结合中国改革开放几十年来的进步经历,中国主动参加国际环境方面的协作和对话,现在已经加入了50多个环境保护条款,同时,在环境保护方面所花费的资金和投入的基金也在逐年增加。以后,中国仍将不断致力于维护全球生态环境的平衡,承担起构建人类环境命一同体的使命和担当,守卫全人类一同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