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近年来,有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问题第三引起了学者的激烈争论,尤其是 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各地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民工荒,农民工第三进入学界视线。大伙常见觉得,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紧急妨碍了中国经济社会的进步。从公共商品的需要与供给的角度探讨了国内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规范障碍,剖析了政府公共服务对农民工权益保障可能带来的公共商品供给的规模效应,并对保障农民工权益怎么样促进城市化进程进行了探索。
关键字:农民工; 权益保障; 公共商品; 公共经济学.
1、选题背景及意义.经济增长是达成人的全方位自由进步的基础,也是让所有人尽量多地参与生产与创造的首要条件,农民工为国内的工业化、城市化与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和牺牲,却被排斥在社会结构以外,合法权益保障紧急缺失。他们干的是城里人不愿干的最苦最累最脏最险的工作,工作时间最长,获得报酬最低。2008 年金融危机以来,全国各大城市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民工荒,紧急妨碍了国内经济的进步,同时也引起了学术界对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的热烈讨论。中国农民工该何去何从? 他们可以融入现代化的城市生活吗? 他们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保障? 这类亟待回答的问题,都将影响中国社会的可持续进步。
伴随沿海发达区域民工荒的出现,愈加多的人意识到农民工不再是一个可以忽略的群体。农民工有我们的诉求,他们有我们的中国梦,尤其是新生代的农民工,他们将城市视为我们的第二故乡,期望可以融入城市,和城市市民一样,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农民工权益不可以得到保障,将在非常大程度上制约国内经济的飞速发展,同时一定量上会干扰国内的城市化进程。
2、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研究述评.因为历史缘由,农民工是中国独有些群体,而且这一群体数目在国内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据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报告,2012 年国内农民工数目达到 2. 6261 亿,占全国人口的 20. 2%。关于农民工的概念,现在还没公认的定论。杨思远 觉得: 农民工是不再完全从事或者完全不从事身份职业的农民,同时又是拥有农民身份的雇佣工人,实质职业与真的职业的不同是农民工的本质特点。[1].
吴洁[2]等觉得农民工的政治、经济、社会权益很难达成,得不到有效保障,加快城市化进程需要输入地、输出地政府和农民工的一同努力,只有如此才能达成对农民工群体的有效管理和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障。沈君彬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视角对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进行了剖析,指出农民工权益受损的规范性根源是户籍规范、就业规范、社会保障规范、公共利益诉求机制,提出从规范和立法层面解决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缺失问题。[3]叶孝生 也有一样的看法,他指出制约农民工权益保障的原因是传统的城乡二元制,提出要善待农民工,尊重农民工,促进政策的拟定和规范的进步来维护农民工权益,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下政治基础。[4]蔡小娥与陈垚 觉得政府应当把农民工纳入城市管理体系,让农民工享遭到公共服务。[5].近年来的研究表明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缺失,紧急妨碍了国内经济社会的兴盛与增长,制约着国内经济、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然而极少有学者站在历史的角度从农民工产生的背景与经济进步的逻辑来剖析国内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本文从公共商品供给机制的角度探讨国内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近况,用公共经济学理论剖析国内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
3、农民工形成的历史缘由.国内 1954 年颁布的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国公民具备居住自由和迁徙自由。伴随土改完成加上1956 年自然灾害的影响,愈加多的农村人涌进城市,试图寻求存活和进步机会。受此职员流动的影响,1958 年国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首次将户口登记规范与限制迁徙规范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形成了二元户籍规范体系。户籍规范即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为核心的限制农村人口流入城市的规定与配套的具体手段。[6]在世界范围,只有中国实行城乡隔离的二元户籍规范。[7]二元户籍规范以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为依据确定农村居民和城市居民,并以户籍规范固定下来,形成城市与农村居民的身份壁垒。户籍规范是一种“社会屏蔽”规范,是在人与人之间与人与资源之间打造起新的秩序。[8]户籍规范先天地默许一些人占有和享有肯定的社会资源,而排斥别人对此染指。长期以来,国内实行的是城乡二元公共商品或服务的供给体制。政府的政策意图是通过农业剩余支持工业资本积累和城市经济建设,使有限的农业资源很多流出农村,农村的公共商品提供遭到非常大的约束。城市和农村公共商品或服务的供给存在着紧急的不公平。城市公共商品或服务一直主要由国家负担,居民基本上不缴税,或者仅需拿出个人收入的非常小一部分纳税,就能免费或者半免费地享受政府提供的各种公共商品或公共服务,而在农村,政府提供的公共商品或公共服务则十分有限。正是农村公共商品供给体制的不合理,使广大农民背上了沉重的负担。[9]在这种“重工轻农”、城乡二元分割的非均衡进步策略下,国家为了工业的资本积累和对城市的补贴,致使很多的农业剩余被强制性的抽取。据 1978 年统计,当年农户只拥有极少的财产,折合现款户均低于 550 元。其中户均生产资料不足10 元,消费资料只有低于500 元的住房,32. 09 元的货币存款和低于 60 斤的余粮。农村居民消费的恩格尔系数高达 67. 7%,处于国际公认的绝对贫困线之下。全国农村绝对贫困人口约为 2. 5 亿,占农村人口的 1/3。1978 年是国内社会进步的要紧一年,这一年国内开始实行改革开放的政策。伴随改革开放的深化,国内社会进入了飞速发展时期,此时中国社会阶层结构也发生了明显变化。非常重要的变化即是农民工阶层的出现,他们户籍在农村,而工作却是非农行业,以工人身份生活在城市。到现在为止,国内 社 会 已 经 形 成 农 民———工人———农民工如此的三大劳动阶层结构。
4、农民工权益保障近况.以户籍规范为基础,以城乡二元结构为藩篱的中国公共商品提供机制是典型的战争年代遗留的产物。所谓的城乡分割的二元户籍规范的公共商品保障功能主要考虑的是国防建设需要与服务国防的城市居民的公共商品需要,广大农村居民的进步与存活保障并未考虑在内。传统的公共商品体制提供的公共商品不是按人供给的公共商品均等化服务,而是遵循了国防军人优先,城市次之,农村农民最后的公共商品分类提供模式。[10].
农民工背负着双重身份,虽然他们在城镇生活,但身份标签还是农民,他们是城市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但却享受不到城市化进步带来的不少好处,他们为城市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仍然被排除在城市公共商品与服务以外。以户籍规范为基础的二元模式形成了最不公平的公共商品分配格局,农民工作为国内最大的弱势群体,享受着各种不公平的待遇。
对农民工的歧视从根本上来讲是对农民的歧视和蔑视。在大家国家,自从1958 年实行城乡户籍离别的规范以来,农民就不再是一个职业的定义,而是一个身份的定义,是一个低城市人一等的群体的定义。当他们来到城市将来,遭到的是极不公正和极不平等的待遇。他们不可以成为国有企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的正式职员; 他们要忍受规范导致的就业歧视,只能从事又脏又累的城市人不想干的事情; 他们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薪资待遇低,且不可以按时领到。[11].教育机会的不平等是生活中的最大不平等。这个最大的不平等在农民工子女身上得到了明显的体现。在现行二元教育规范下,农民工子女以在家乡同意义务教育为主。农民工子女伴随爸爸妈妈生活,就成了义务教育的“边缘人”。国内采取的教育体制给农民工子女受教育带来了额外的教育本钱: 流出地儿童享受不到原地政府提供的教育公共商品补贴,同时又没资格享用流入地政府教育公共商品补贴,农民工子女要进入城市公办学校上学,不只需要办理繁琐的手续,而且需要缴纳高额的赞助费,这对于处于弱势群体的农民工来讲无疑是雪上加霜。农民工子女的社会弱势地位,决定了他们在教育体系中也处于弱势地位,社会阶层的分化是客观存在的,而社会教育的不公平愈加剧了社会的两极分化。[12].
享受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也是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因为农民工不是市民,因此他们极少享遭到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保等社会保障的公共商品。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区域以往轻视社会保障规范建设的害处性,在1997 年亚洲金融危机中得到充分的暴露,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区域忽略或者有意减少社会保障水平,单纯追求经济增长,歪曲了现代化的可持续进步本质。从东亚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区域的历史经验来看,社会保障规范对于社会安全和经济进步具备要紧有哪些用途,作为公共商品的社会保障规范,假如不可以惠及国内 3 亿农民工,使农民工获得社会保障这一公共商品与服务,就没办法达成大家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的愿望。因为国内正处于转型阶段,低端劳动力供大于求,加上城镇下岗失业工人,使得城市就业重压骤增。为缓解就业重压,很多城市实行的是对农民工就业歧视政策,对农民工实行职业和工种限制,实行先城后乡。再加上农民工自己素质常见比城市居民要低,因此,农民工只能从事城市居民不愿干的“苦、累、脏、危、毒”的工作,并且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 很多务工者与企业正式职工不可以做到同工同酬,不只待遇低、薪资少,而且工作期满总是不再续签协议。[13]对农民工的就业限制体现了城市体制对新来者的一种歧视性政策。国内《劳动法》 规定: 劳动者有平等就业的权利,然而农民工作为劳动者却享受不到和城市市民一样的平等权利。5、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意义.
农民工作为现代城市的建设者,是城市经济进步的主力军,是国民财富的创造者和城市化的直接动力。大家都知道,进城务工职员对于提升城市化水平,功不可没,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缺失紧急妨碍了国内城市化进程。打造农民工社会保障规范,对于促进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城乡一体化市场的形成具备积极意义,更有益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提升城市化水平的水平。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是达成社会公平与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当农民工生活出现困境时对其给予必要的救助,减少他们的反社会情绪,降低乃至消除他们的反社会行为,从而达到社会和谐进步与维持社会稳定的目的。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是解决“三农”难点,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在农村,“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就业问题。农民仅靠“一亩三分地”是不可能达成小康的,非常重要的是把农村剩余劳动力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向非农产业和城市转移。打造农民工的社会保障规范,有益于引导他们舍弃亦工亦农的生产模式,达成土地的集约化经营,从而改变农业经营方法,提升农业劳动生产率,有益于农村经济的可持续进步。
综上所述,农民工权益保障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大问题。它不只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而且关系到整个社会稳定、城市化推进速度和全方位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因此很具备必要性和现实紧迫性。6、告别农民工,中国的城市化的道路.
《中共中央关于全方位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进步的主要障碍。需要完善体制机制,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一同推荐现代化成就;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转为城镇居民。革新人口管理,加快户籍规范改革,全方位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把进城落户农民完全纳入城镇住房和社会保障体系。宋丙涛的研究成就 表明,以户籍规范为基础的限制性城市化模式与国内工业化进步紧急不协调,随着着现代工业化而出现的公共商品集中提供的政府服务优势没出现,中国政府推进下的工业化与城市化之间出现紧急畸形。
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带来的公共服务不均日益紧急,要达成“公共服务均等化”,可以直接让农民进入城里享受政府提供的公共商品———即农民工直接变成市民。国内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近况主如果因为农村人口没伴随工业化的推进而相应降低导致的,城市化核心是为居民提供具备规模经济效应的公共商品与公共服务。农民工为国内经济进步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应该享受经济进步的成就,财政实力不断增强也使国内公共财政支持农民工市民化成为可能,因此政府应该支持农民工市民化,达成社会公平。[14]农民工转化为市民,不但不会降低原市民的福利,相反规模经济效应的存在反而会由于吸引了更多的居民而减少公共服务的本钱。参考文献:
[1]杨思远. 中国农民工的政治经济学考察[M]. 北京: 中国经济出版社,2005.
[2]吴 洁. 农民工权益保障的近况与对策[J]. 河海大学学报 ,2005, :50 -51.[3]沈君彬. 农民工权益保障缺失: 近况、根源、对策———以构建和谐社会为视角的解析[J]. 中共福建委党校学报,2008, :62 -63.
[4]叶孝生. 农民工权益保障制约原因剖析及对策[J]. 福建平台·人文社会科学版,2005 专辑:25 -26.[5]蔡小娥,陈 垚. 农民工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新农村建设理论月刊,2008, :175 -177.
[6]余 红,丁骋骋. 中国农民工考察[M]. 北京: 昆仑出版社,2004.[7]中国“三农”形式跟踪调查课题组、中汉经济研究所农村进步研究部. 小康中国痛———来自底层中国的调查报告[M].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8]李培林. 中国进城务工农民工的经济社会剖析[M].北京: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9]陶 勇. 农村公共商品供给与农民负担[M]. 上海: 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10]宋丙涛. 中国城市化进程的公共经济学剖析[J]. 中国名城,2013, :8.[11]刘翠霄. 天大的事———中国农民社会保障规范研究[M]. 北京: 法律出版社,2006.
[12]聂芬芬,王 晨. 农民工子女受教育不公平近况及对策初探[J]. 中国建设教育,2008, :11.[13]宋斌文. 当代中国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研究[M]. 北京: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6.
[14]沈丹凤. 农民工市民化的公共经济学剖析[D]. 杭州: 浙江大学,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