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图分类号:F842.4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673-291X(2017)11-0029-03
1、黑龙江城乡养老保险规范的近况
黑龙江农村社会养老保障规范的打造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因为当时经济政策条件的限制,中途一度出现养老保险政策推进的停滞。到了2010年,黑龙江开始推行新型农村社会保障规范,在成本征取上使用家庭与政府分担、集体额外给予补助的机制。至此,黑龙江农村居民的参保积极性得到大幅提升,新农保的推行获得飞速进步。黑龙江基本养老保险规范基本可以分为三个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范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范。
2011年,黑龙江政府举行会议初步决定在全省范围内拓展城居保试点暨新农保的试点工作。会议在全省范围内选取了59个县区作为第三批新农保试点,农村居民参保覆盖面超越70%。自试点工作拓展将来,新增参保农村居民人数超越157.8万。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打造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范的建议》(国发[2014]8 号)精神,为了进一步提高养老保障统筹层次和保障水平,由人社部和财政部一同协调整理拟定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补贴标准及工作指导策略,将原新农保和城居保的有关财政账户根据建议给定的比率进行合理配置,保证策略合并工作顺利进行。自此,黑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进入初步探索与进步阶段。
黑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规范推行的具体内容如表1 所示。
虽然现在黑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的统筹进步已经获得了阶段性的进展,但与同期的其他省份比较,进展程度及覆盖面还处于相对落后阶段。从养老保险方面来看,在国内已有超越半数的省市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进步上已经获得了阶段性的进展。而黑龙江现在则只达到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的规范大致相同,在参保人数及管理模式等便捷还在不断努力,要在真的意义上达成黑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统筹,还有很多实质问题需要通过努力去解决。
2、黑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进步存在的问题
(一)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
黑龙江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全国其他省份相比,略低于全国的平均水平,但也已于2005年步入人口老龄化阶段,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比达到7.68%,比同期的全国平均老龄化水平低1.39%。
2012年,黑龙江的老年人口数(65岁以上)达到318.9万人,人口老龄化率达到8.32%;与2005年的数据相比,人口老龄化率上升了1.74%。黑龙江老年人抚养比由1985年的5.9%上升至2012 年的11.2%,其间虽有所波动,但总体趋势是稳步上升的,使劳动力人口负担加重。黑龙江近几年老年人口状况如表2所示。
(二)养老保险基金待遇水平不均等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来源分为三大支柱,即个人交费、集体补助及政府财政补贴。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的规范是由当地的村民集领会议通过民主合议的方法确定,当地政府的补贴标准和行动策略也由当地政府自主设定。以现在的交费情况看,政府的财政补助主要源自中央及上级政府的财政投入,县级地区的自主补贴比率只是非常小的一部分。不同区域之间的集体补助和财政补贴的金额差异非常大,这是由于要受限于各区域的经济进步情况,这也在一定量上削减了部分村民的参保积极性。
通过黑龙江现在的情况来看,因为区域条件限制,黑龙江部分区域财政情况紧张,在支付养老保险基金方面有肯定难处,不可以稳定保持基金的持续供给。以哈尔滨为例,其市区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养老金为每个人65元/月,高出国家统一规定的最低标准10元;而其辖区周围的11县(市)的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则是每个人55元/月。
(三)城居保与新农保政策衔接不畅
在国家审计署对国内的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的审计结果中显示,截至2011年底,国内有112.42万人重复参加新农保或城居保。
2013年,黑龙江清查重复参保人数2 314人,2014年清查1 289人。近几年来,黑龙江年外出打工人数均超越100万,其中绝大部分都是跨省域的外出务工,其中就不乏有不少从外省转回黑龙江社保的职员。
由于黑龙江现在存在著城居保与新农保保障标准不一样的状况,两种规范在转移衔接上有非常大的问题。外出务工职员在办理省外养老保险返乡时,只能将它个人账户金额转移,不可以将统筹基金的部分转移,影响了参保职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的二元情况存在,透露出两种规范在统筹上公平性、规范性及可持续进步上的缺失,是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并轨道路上需要要解决掉的妨碍。
想要社会保障规范长期稳定的进步,必须要依赖法律法规的保障,而现在黑龙江在实行2014年国家颁布的《建议》上没明晰的实行条例。很多标准并不清楚,实质操作上缺少参照标准。两种规范并轨上各自为政、区域色彩浓厚。因为没有关的法规标准,一线职员在处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实质问题时没标准可供参考,而且因为外部环境的限制,两种规范并轨工作上的权责划分不明晰,导致实质工作的统筹规划也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3、推进黑龙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统筹进步的对策建议
(一)积极引导居民参保,扩大参保覆盖面 想要扩大参保覆盖面,第一要做好引导宣传工作,说明参加养老保险的利害,避免在规范统筹上或许会存在的问题,疏通参保职员对于养老保险的资金安全、保障方法及基金领取等方面的疑虑。广泛应用多样式的传播媒介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的改革改革工作进行大范围的普及,引导城乡居民从强迫参保到自愿积极参保,转变参保职员的参保思想意识。第二,打造长期持续的参保反馈机制,对参保职员在参保过程中遇见的问题疑虑进行解答,积累经验,以便对将来的居民参保工作进行准时的改变。最后,打造长期走访参保职员工作机制,准时与群众交流,仔细解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传达上级工作指示精神,强化参保职员参保意识,达成社会养老保险规范的平等性和效率性。
(二)进步规范顶层设计,打造多层次保障体系
以社会保障的公平性与效率性为首要条件,针对不同经济情况人群打造多层次的养老保险服务体系。打破地区内经济收入差距的限制,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进行合理统筹规划和层次设计。确定明确的城乡养老保险规范目的,对整体规划工作进行系统性的设计,整理出一套切实可行的工作指导策略。打造多层次养老保险规范的基本思路是:在现有些养老保险规范框架下进行结构调整、规范优化,逐步从“统账结合、混账管理”的“部分积累制”模式过渡到包含基础养老金规范、个人账户养老金规范(即强制性企业年金)、自愿性企业年金规范、个人储蓄性保险在内的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
(三)加大养老基金运营,达成基金保值增值
依据马可维茨组合投资理论,投资方法的多元化可以大大降低投资风险,以最小的风险获得合理程度上最高的收益。现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方法大多分为三种:一是如国债、银行存款这种稳定、风险小但收益较低的投资方法;二是如金融债券、基金这种拥有肯定投资风险,但收益适中的投资方法;三是如股票、企业债券、企业投资等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方法。目前,黑龙江的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方法单一,政府决策部门应尽快拟定出切实有效的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方法,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运作能力,以保证养老金的按期足额发放。在拟定运营方法的过程中,应以基金安全为首要条件,在充分考虑经济环境和现实条件的情况下,合理地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不同比率使用多样化的投资方法进行投资,以尽量达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四)疏导经办部门交流,推进规范改革衔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的并轨不止是规范的合并统筹,更是需要有关部门可以系统性管理。着眼黑龙江的现实情况,对有关政策进行细致解析、区别,确保外出打工职员的参保转移可以有效地与黑龙江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进行有效衔接。做到统筹兼顾,保障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不会收到损害。为了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就好,应将有关部门进行职能划分,明晰权责,提升工作的经办效率。因为工作涉及的部门太多,每个部门应遵行统一领导、积极交流、协调联动原则,减小一线员工的交流本钱,提升工作效率。
2014年,在中央颁布了《建议》后,为贯彻上级建议,黑龙江已逐步开始推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范统筹工作,这表示黑龙江正积极突破城乡二元的结构,为缩小城乡差距而努力。以后,黑龙江还应当补充有关规定:对新型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中不同的地方进行纠正,从而维持政策的连贯性和一致性。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金待遇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