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的公告》,结合我省自考专业布局和社会需要实质,经省考委会研究决定 ,对社会需要不高、考试报名人数少的11个高等教育自考本专科专业推行停考。为维护考生利益,确保停考工作平稳有序,现或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停考专业本科专业:金融学、互联网工程、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旅游管理。
专科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小学教育、酒店管理、旅游管理、护理。2、过渡方法
自2020年十月起停考专业不再同意新生考试报名。停考专业安排3年过渡期,自2020年十月至2023年十月,2024年4月起不再安排有关专业课程考试。
停考专业毕业证书办理时间截止到2023年12月。各主考学校在此期间正常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2023年12月后,仍未获得停考专业毕业证书的考生,可转至其他开考专业继续学习,其已合格的课程成绩可顶替其他开考专业中名字相同、学分相同的课程成绩。也可到其他省份报名考试 ,并办理合格课程成绩转出手续。
考生应依据过渡方法规定时间,准时参加专业课程考试,完成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争取按期毕业。3、工作需要
各市考委和各主考学校要高度看重专业停考有关宣传工作,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宣传栏等媒介平台,准时告知考生停考的专业和过渡方法。
各主考学校在停考专业停止办理毕业证书前,应继续认真履行主考学校职责,妥善安排实践性环节考核和毕业论文答辩事宜,确保此项工作平稳顺利。青海高等教育自考指导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