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
(3)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
(5)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出。3、怎么样办理转出外省手续?(1)省考办审核通过后的考生考籍档案将按分别于每年上半年3月上旬和下半年9月上旬寄出。其中,申请上半年转出的考生,需要在2月15近日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公告);申请下半年转出的考生,需要在中秋节前办理转出手续(具体时间详见各地市考办有关公告)。(2)考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包含名字、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需要与广东自考管理软件记录信息一致,如有变动,应先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
(3)考生须将同一准考证的全部有效成绩一次性转出,如需同时将两个以上准考证的成绩转往同一省份,须先办理合并准考证,再用目的准考证办理转出手续。考生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转出外省功能提交转出申请,打印《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后,签字确认;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我省及外省准考证、身份证等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4)每年的3月十日、9月十日后,考生可以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查看转出的有关状况。若转出成功,可按转入省有关规定办理转入手续。
(5)考籍档案转出后,我省不再保留考生的考籍信息及成绩,考生亦不可再用已转出的准考证办理有关考籍业务。4、外省转入有哪些规定?(1)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获得我省考籍后,再从原考试报名省办理转出手续。(2)转考考生在原考试报名省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入。
(3)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考试报名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入。(4)免考获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能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能转入。
(5)转考考生应当按我省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其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的替换关系按我省有关文件实行。(6)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获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在我省申办毕业手续。
(7)我省不办理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转入。在我省申办毕业,需要获得相应专业对应主考院校的实践环节考核合格成绩。考生如需用转出省的实践环节考核课程成绩,可凭有关材料与所报专业的主考院校联系。5、怎么样办理外省转入手续?(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转入手续。其中,考生档案在3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3月1—25日;考生档案在9月份转入我省的,办理时限为当年的9月1—25日;如逾期办理,考生档案将被退回转出省。(2)考生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外省转入功能,查实我省考办已经接收到转出省考办寄出的考籍档案,记下外档号,打印《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入)登记表》,并签名确认;然后向县(区)考办提交该登记表与我省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并在复印件注明外档号。
(3)考生在我省记录的个人基本信息(包含名字、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需要与转出省所记录的个人信息一致,如有变更,须提供公安部门的有关有效证明材料。(4)县(区)考办采集考生材料,验核考生材料后,打印《外省考生考籍转入凭证》交考生,证件原件退回考生。县(区)考办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市考办验核考生材料后,在复印件签署建议并加盖公章,分别在每年上半年3月31近日和下半年9月30近日将考生材料与《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入)登记表》上报省考办。
(5)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自考管理软件查看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可用该系统的毕业预测功能查看考试报名专业所需通过的课程。6、怎么样办理合并准考证手续?(1)考生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通过该系统中的考籍管理模块的合并准考证号功能提交申请,然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到县(区)考办提交源准考证、目的准考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申请合并准考证号中的源准考证号是指将不再用的准考证号码;目的准考证号是指将继续用的准考证号码。县(区)考办采集、核验考生的材料后,原件退回考生,并打印《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凭证》交考生;然后将考生材料统一集中报市考办。(2)市考办核对考生材料,校对考生两个准考证号的基本信息(包含名字、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相片);在复印件上签署建议并加盖公章;打印《合并准考证号审核表》与有关材料一并交省考办。
(3)省考办审核后,不返回书面结果,考生可通过广东自考管理软件查看审核结果。(4)考生办理合并准考证号后,源准考证号记录的全部成绩及违规记录将转移到目的准考证号,目的准考证号记录的原有成绩及违规记录维持不变。合并后的源准考证不可以再用,考生不可再用于考试报名或办理其他业务。7、怎么样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考生可通过广东自考管理软件的考生信息查看功能查核本人的基本信息。非要紧信息可通过基本信息维护功能直接修改;名字、性别、证件号码等要紧信息如需变更,可办理考籍信息更正手续。考生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通过考籍管理模块中的考籍信息更正功能提交申请后,在当地市考办规定的时间内向县(区)考办提交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其中,(1)身份证号从15位自然升级为18位的,可直接在该系统提交申请,由系统自动核验;(2)办理名字、身份证件信息更正的,需提供户口簿与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交材料并经市考办审核通过30个工作日后,再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查看办理结果。8、系统中前置学历登记信息的不同审核状况,分别表示什么意义?考生在广东自考管理软件登记前置学历信息后,审核状况的具体含义如下:
(1)省初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通过省考办的初步审核,等待省考办复审。(2)省复审属实:表示考生的前置学历信息已审核通过。
(3)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省初审不属实(省复审不属实)的状况下,考生可以如实修改有关信息。考生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在前置学历信息填写页面,拉动横向的滚动条,查询不通过是什么原因,然后依据实质状况进行修改。修改后,状况将自动调整为“未查验”,请耐心等待省考办审核。(4)材料待补:表示省考办对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材料进行审核后,确认了考生的应届毕业生身份,考生可在各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办理毕业申请手续。考生获得毕业证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准确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等有关内容。
(5)应届已补,待省初审:表示应届毕业生已补填前置学历有关信息,等待省考办审核。9、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什么规定?依据《高等教育自考暂行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符合相应学位条件的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职员,由有学位授与权的主考学校根据《中国学位条例》的规定,授与相应学位。考生假如对高校授与学位有疑问,可直接向相应高校详细咨询。10、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获得前置学历毕业证,能否申请当年6月自考毕业?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在广东自考管理软件登记前置学历信息时未获得前置学历毕业证的,可暂不填写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学历认证信息,亦不需要向省考办提供学校出具的在读专业及预计毕业时间的书面证明。注意:此类考生获得前置学历毕业证后,须于7月5近日登录广东自考管理软件补填前置学历毕业证号及前置学历认证信息,提交省考办核查。未按时补填的,视为舍弃本次毕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