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助学二学历”教育?
为充分发挥高等教育自考的继续教育与终身教育功能,积极推进我省自考事业的进步,更好地满足我省经济和社会进步对人才的多元化需要,积极探索自考与普通高等教育相结合的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结合《关于主考学校拓展高等教育自考助学专业助学工作的建议》(苏教考〔2005〕3号),我省于2010年起,在普通本科院校在校生中拓展自考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以下简称“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通过参加“助学二学历”的学习,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在校生可以充分借助大学四年在校学习的时间,用空闲时间完成第二个本科专业的学习。2.参加自考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学习有什么优势?
(1)、能充分借助学习优势。在校大学生精力充沛,记忆力强,具备较强的学习力,加上学校提供助学辅导,能较容易地通过自考,起到事半功倍的成效。(2)、节省学习时间。学生可以充分借助大学四年黄金学习时期,用空闲时间完成第二个本科专业的学习。考生参加自考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的学习,可以免考部分在普教本科专业中已学过的课程,实质需要考试的课程只有10门左右,一般两年半时间内就可完成学习和考试,花时少,见效快,上一个大学可以获得两个本科毕业证书和两个学士学位。
(3)、学习本钱低。自考助学专业(业余)学习怎么收费低,每学年学费仅为2000多元。(4)、有益于提升就业角逐能力。参加自考专升本专业学习能拓宽学生的专业面和常识面,有力地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有益于复合型人才的培养。能增强学生的就业角逐能力,在就业时更容易得到用人单位的喜爱,对工作后的继续进步也十分有利。
3.现在什么学校开设了“助学二学历”试点专业?至现在为止,我省共有28所主考学校拓展了“助学二学历”试点工作。分别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南京理工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邮电大学、常熟理工学院、南京工程学院、南京审计大学、金陵科技学院、江苏警官学院、扬州大学、常州大学、常州工学院、江苏师范大学、徐州工程学院、淮阴工学院、淮阴师范学院、江苏理工学院、江苏科技大学、苏州科技大学、南通大学、盐城工学院、盐城师范学院、淮海工学院、三江学院等。
(二)专业开设与课程设置4.“助学二学历”的专业怎么样开设?
“助学二学历”专业的考试计划为主考学校自办助学专业本科段的专业考试计划,课程门数一般不少于13门,总学分不少于70学分。5.“助学二学历”的专业考试计划由什么种类的课程组成?
专业的课程体系,由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选考课三部分构成。理论课程的考试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推行,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月、4月、7月和十月,实践性环节考核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主考学校组织推行。(三)办学形式、学制与教学管理
6.“助学二学历”的学制和修业年限是什么样的?“助学二学历”专业实行学年制,使用业余学习形式,学制2.5年,如考生确有需要,可适合延长修业年限,但低于学制1年。
7.自考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教育学习如何进行?怎么样组织教学、学习时间多长?“助学二学历”从主修专业小学二年级第一学期开始上课,上课地址均在校内,学习期限为2.5年(最后一学期以毕业论文及毕业环节有关事情为主),采取业余学习的方法进行,讲课时间一般放在晚上或双休日。若学生在学习期限内未能完成人高考试,可延长修业时间1年。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可以完成学业的,如期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学考试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考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四)招生与报名8.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在校生符合哪种条件可以考试报名“助学二学历”?
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在校生考试报名“助学二学历”,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本校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
(2)本科小学二年级学生且主修专业已开设的必学课成绩全部合格或小学一年级研究生;(3)学有余力的学生。
9.“助学二学历”招生及报名日期怎么样安排?“助学二学历”专业每年招生一次。每年5月各主考学校发布招生信息,每年9月30近日完成报名及注册工作。
10.“助学二学历”的报名手续怎么样办理?(1)学生填写《自考自办助学专业本科第二学历专业入学申请表》,由主修学院审批并出具已开设的必学课成绩单。
(2)根据学校自考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学生持学生证、主修学院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已开设的必学课成绩单到规定地址报名。(3)学生信息由学校自考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录入考试院通用考试平台,并提交给学校所在地(市)的自考管理机构进行注册。
(五)学生管理与教学管理11.什么是“三方协议书规范”?
对于符合报名要求的学生,在正式注册前须由学校、父母、学生三方签订协议,协议中应明确“助学二学历”的学习性质。12.“助学二学历”的教学管理怎么样推行?
“助学二学历”专业的教学计划由主考学校自行拟定,但统一命题课程的教学学期应严格依据助学专业统一命题课程的考试时间安排。各校的专业教学计划须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方可推行。在教学过程中,各校应正确协调好普通本科教学与自考教学两者之间的关系,在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基础上,认真完成自考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学分课时数(每学分18课时)。(六)考试组织
13.“助学二学历”的考试时间怎么样安排?“助学二学历”的理论课程考试由江苏教育考试院每年组织四次,时间为每年的1、4、7、十月,每次开考试前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开考的课程和具体报名日期、办法由学校公告到学生本人。实践性环节考核有省教育考试院委托主考学校组织推行。
(七)免考政策14.“助学二学历”课程免试有哪些规定?
主修专业已修读过的与“助学二学历”专业考试计划中名字相同、教学需要相同、学分一致的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成绩合格,可申请免考。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对非自考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自考本科段专业的,免考的课程低于专业考试计划中总课程的一半。15.怎么样办理“助学二学历”的免考手续?
(1)“助学二学历”的免考工作参照《江苏高等教育自考课程免考推行细节》规定的程序办理。办理免考手续时,由学校提供教务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证明。(2)原则上考生的本科资格审核与免考手续在“助学二学历”专业毕业登记时一并办理,由考生所在学校自考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后送市级考试机构复审,最后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终审。对于有特殊需要的考生,免考手续与每年的助学专业免考一同办理。
(八)毕业办理16.“助学二学历”的毕业办理有什么规定?
(1)学生通过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等)后,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思想品德鉴别,符合毕业需要的由省考委发给相应的自考毕业证书,主考学校附署。(2)学生修业期满,经补考仍有课程不合格、不可以完成学业的,如期望继续学习,可转入自学考试相近专业学习和考试,原有考核合格的成绩将按自考有关规定予以承认。
(3)参加“助学二学历”的学生须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获得“助学二学历”自考毕业证书,自考毕业证书的发放由学校所在地(市)自考管理机构负责,主考学校的自考主管部门凭学生主修专业的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学校自考主管部门盖章),到所在地(市)自考管理机构领取相应的毕业证书。未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书的考生,不能发放“助学二学历”自考毕业证书,其证书须交还给省教育考试院,并办理相应手续。(九)收费政策
17.“助学二学历”的怎么收费?“助学二学历”收费严格根据《关于江苏高等教育自考特点专业怎么收费的公告》(苏教财〔2003〕48号、苏价费〔2003〕186号、苏财综〔2003〕71号)、《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高等教育自考有关收费及调整公共英语等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怎么收费的函》(苏价费函〔2004〕85号、苏财综〔2004〕72号)和《省物价局省财政局关于减少怎么收费和推行收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苏价费〔2009〕278号、苏财综〔2009〕45号)三个文件实行。具体学费收费标准为:文科每生每学年2100元,理科每生每学年2250元,艺术类每生每学年24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