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2020年1月高等教育自考考试前提醒

点击数:592 | 发布时间:2025-04-14 | 来源:www.ygccar.com

    2020年1月江苏高等教育自考将于1月4日和5日进行。预计2020年2月下旬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jseea.cn)和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发布本次考试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1.自考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2:30—5:00。考生在考试前30分钟须持本人当次考试的“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能进入考场。

    2. 考生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入场时,将使用考务通“刷证”、“刷脸”验证考生身份;且须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规定栏内签字。

    3.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考生需要交卷,离场后不能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继续考试。

    4.考生需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参加考试。只准携带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部分规定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对讲机、智能手表等具备通讯或存贮功能的设施进入考场。

    5. 考生需要按需要填写“笔迹采集卡”,未按需要填写“笔迹采集卡”的,当科考试成绩无效。

    6. 考生需要在试题指定的地方上正确、了解地填写考试号、准考证号、名字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考生不可以将考试号、名字、准考证号等填写在试题密封线以外的地方,不准做任何标记,不然按考试违规处置。

    7.答卷字迹要工整了解,禁止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8.《中国刑法》新增了考试作弊罪的条约。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紧急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据中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严肃处置,并将违规事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公告》文件需要报送诚信档案数据至教育部考试中心,这将与本人的高等教育自考毕业生电子注册档案中的诚信数据相挂钩。

    9.考试期间,各考试知识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10.如有不法分子向自学考试生兜售试题及答案,请广大自学考试生提升警惕,不要轻信,谨慎防范上当被骗!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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