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0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学历审察和课程免考需知

点击数:267 | 发布时间:2025-04-14 | 来源:www.outfolk.com

    2020年上半年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学历审察和课程免考工作继续实行在线办理,现或有关具体事情告知如下:

    1、登录方法

    (一)考生应用IE8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陆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在线服务平台(以下简称:“自考在线服务平台”)。

    (二)考生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有两种方法:一是在地址栏中直接输入网址:http://zk.lnzsks.com/lnzk.wb登陆,二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www.lnzsks.com),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

    2、免考步骤

    (一)网上注册:没有进行网上注册的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

    (二)提交申请:考生完成注册后,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进入“免考申请”,选择专业及所要免考课程,填写免考所依据的材料信息,同时上传每项材料对应的照片,检查确认无误后保存提交。上传材料照片作为存档备查材料,需要真实,文字内容明确,文件种类为JPG或JPEG格式,文件不能小于10K、不能大于1M。如不上传材料照片或上传材料照片不全,考生将没办法继续完成申请。

    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2004年5月19日中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依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的决定》修正)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成绩的,应当认定有关的考生推行了考试作弊行为,当次考试各科成绩无效”。考生提供不真实材料,将根据作弊行为处置。

    (三)现场确认: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作为免考依据的有关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接收并核对考生提供的材料,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提交现场确认结果。

    (四)在线支付:现场确认通过的考生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完成交费。交费支付方法为个人支付。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支付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舍弃本次免考申请。

    (五)各市初审: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在规定时间内,依据《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推行细节》(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对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包含毕业证书和有关等级证书)要通过教育部网站进行核查,确保考生提交的免考材料的真实性。对未查到的要明确标注,待最后审核时,进一步核查。

    (六)最后审核:在规定时间内,省招考办组成审核组依据考生的课程免考申请、各市初审结果与提交的材料对考生的免考申请进行审核。

    (七)结果反馈:考生在规定时间内自行通过在线服务平台查看审核结果、打印课程免考公告书。

    3、办理时间

    以下公布的时间为辽宁招考办服务器开通时间,在每个时间段内服务器开通时间为天天9时至22时。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以自考在线服务平台公布为准,逾期不予办理。

    (一)考生网上注册、申请免考时间:2020年2月13日至2月24日。

    (二)现场确认及报送免考材料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3月3日。

    (三)考生在线支付时间:2020年2月25至3月4日。

    (四)各市初审工作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3月13日。

    (五)全省复审工作时间:2020年3月16日至3月25日。

    (六)审核结果反馈时间:2020年3月26日至4月12日。

    4、收费依据及标准

    (一)收费依据:

    1.《关于发布全省教育收费项目和怎么收费的公告》(辽财综478号)

    2.《关于我省招生考试怎么收费及有关问题的复函》(辽价函36号)

    (二)怎么收费:免考审定费为30元/生。

    5、免考规定

    依据《辽宁高等教育自考学历认定和课程免考推行细节》(辽招考委字[2009]21号)的有关规定,就课程免考有关问题规定如下:

    (一)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专科专业的,按不同考试报名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毕业生和高等教育自考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课程。

    2.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可免试已获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课程。

    (二)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专升本专业的,按不同考试报名对象有如下规定:

    1.各类高等教育本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课程。

    2.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结业生可免试已获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3.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政治课。

    4.高等教育自考专科以上毕业生可免试已学过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课程。

    5.海外留学的学历证书需要经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证后,可根据有关规定考试报名和免试已获得合格成绩的课程名字和需要相同的公共基础课。

    (三)各类高等教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生获得国家承认的有关等级证书者考试报名高等教育自考可免考:

    1.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文秘及相近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

    2.外国语言文学类毕业生可免考公共外语。

    3.经济学类毕业生可免考政治经济学。

    4.凡各类高等教育专科以上毕业生考试报名自考专科以上者,可免考与毕业专业名字相同的课程。

    5.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非计算机类专业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应用技术。

    6.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C语言设计证书,可免考《高级语言程序设计》。

    7.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三级PC技术证书,可免考《微型计算机及其接口技术》、《微型计算机原理及应用》。

    8.获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

    9.获NIT《管理软件中信息技术的应用》模块证书者可免考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获NIT《计算机应用基础》模块证书者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10.获全国高校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可免考管理软件中计算机应用,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计算机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1.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

    12.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二级以上合格证书者可免考英语。

    13.获辽宁大学英语考试三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4.获辽宁大学英语考试二级以上证书者,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5.获全国英语四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2005年将来,大学英语等级考试成绩高于425分者,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成绩发布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6.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者,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7.获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以上证书,可免考英语,办理免考时需同时持与之相应的毕业证书,学校名字一致,且英语证书发证时间与毕业证书发证时间相符。

    18.获全海外语水平考试合格等级证书及翻译资格证书考试、日本语能力测试二级以上(含二级)可免考日语。

    (四)专业考试计划中有特殊免考规定的,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办理。

    (五)下列状况不可以申请课程免考:

    1.各类高等学校的专科肆业生、专科退学生不在免考之列。

    2.各类高等学校考查课不在免考之列。

    6、考生需要注意的地方

    (一)考生登陆自考在线服务平台提交课程免考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完成现场确认,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确认,视为舍弃本次课程免考。

    (二)考生完成现场确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支付课程免考审定费,如未能按时支付,视为舍弃本次课程免考。

    (三)专业考试计划中有特殊免考规定的,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办理。因自考专业调整,已考试报名面向我省普通高校本科生设有“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的老考生,根据各专业计划规定可免考相应课程。
    2018年下半年起,“第二学历”专业计划停止接纳新生考试报名,不再根据“第二学历”专业计划给新生办理课程免考。

    (四)考生提交真实有效的《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成绩公告单》(60分以上)可以作为自考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的依据。

    附表:2020年上半年自考学历审察和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2020年上半年自考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表
    报名所属市(区、县)天数时间(2020年2月25日至3月3日)现场确认地址联系电话
    沈阳和平区42月25日-28日沈阳和平区市府大路183号024-22535362
    沈阳沈河区42月25日-28日沈阳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024-24126398
    沈阳大东区42月25日-28日沈阳大东区工农路32号024-88537400
    沈阳皇姑区42月25日-28日沈阳皇姑区雪山路8号024-86275390
    沈阳铁西区42月25日-28日沈阳铁西区熊家岗路28号024-25444408
    沈阳苏家屯区42月25日-28日沈阳苏家屯区青松路10号甲024-89135862
    沈阳浑南区42月25日-28日沈阳浑南区世纪路15号3号楼c座1楼024-23771061
    沈阳沈北新区42月25日-28日沈阳沈北新区金星街24号024-89630999
    沈阳于洪区42月25日-28日沈阳于洪区沈大路8-3区教育局一楼024-25347126
    沈阳康平县42月25日-28日沈阳康平县顺山一路县教育局二楼024-87344934
    沈阳法库县42月25日-28日沈阳法库县职业教育中心东侧培训中心楼二楼024-87122974
    沈阳新民市42月25日-28日沈阳新民市新华路35号新民市教育局一楼024-87859360
    大连中山区32月27日、3月2日-3日大连中山区招生办长江路100号0411-82635860
    大连西岗区42月26日-28日、3月3日大连西岗区胜利路111-16号0411-83683522
    大连沙河口区32月28日、3月2日-3日大连鞍山路87号0411-84328373
    大连甘井子区42月26日-28日、3月3日大连甘井子区东纬路九号0411-86601714-803
    大连旅顺口区42月26日-28日、3月3日大连旅顺迎春街875号旅顺口区教育局0411-86367773
    大连金普新区52月26日-28日、3月2日-3日大连金州区香水路149号0411-87877703
    大连瓦房店市32月27日-28日、3月3日瓦房店市大宽街3段77号(312室)0411-85601351
    大连庄河市32月28日、3月2日-3日庄河市昌盛街道李屯(重点高中院内)0411-89812993
    鞍山32月29日-3月2日鞍山铁东区园林路60号鞍山教育局5130412-2663009
    抚顺32月28日、3月2日-3日抚顺顺城区浑河北路78号(原残联)024-57602958
    本溪23月2日-3日本溪平山区市府路8号本溪教育局2楼自学考试科024-82845869
    丹东82月25日-3月3日丹东振七街48号丹东招考办0415-2536771
    锦州32月25日-27日锦州教育进步中心人民街5段14号0416-2850992
    营口52月28日-3月3日营口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营口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事务中心考生服务大厅)0417-2698036、2698029
    阜新23月2日-3日阜新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0418-6010042
    辽阳32月26日-28日辽阳白塔区新兴街72号辽阳招考办0419-3667787
    盘锦42月25日-28日盘锦兴隆区市府大街45号,人民防空大厦4楼0427-2811915
    铁岭42月27日-28日、3月2日-3日铁岭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号铁岭招生考试办公室二楼自学考试科024-79792815
    朝阳62月25日-28日、3月2日-3日朝阳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朝阳教育局0421-2639366、2617198
    葫芦岛42月27日-28日、3月2日-3日葫芦岛龙湾大街3号葫芦岛招考办0429-3100306、3115507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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