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行细节》的公告

点击数:777 | 发布时间:2025-02-08 | 来源:www.gdshsh.com

    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行细节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方法》,严格教师职业准入,保障教师队伍水平,组织推行好我省教师资格考试,结合我省实质,拟定本推行细节。

    第二条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以下简称教师资格考试)是评价申请教师资格职员(以下简称申请人)是不是拥有从事教师职业所必需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试。

    第三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是教师职业准入的首要条件条件。申请婴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师资格的职员须分别参加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第四条 教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考试坚持育人导向、能力导向、实践导向和专业化导向,坚持科学、公平、安全、规范的原则。

    第二章 考试报名条件

    第五条 符合以下基本条件的职员,可以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一)具备中国国籍;

    (二)户籍或人事关系(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在四川;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好的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需要。

    四川内高等学校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与中等职业学校师范类专业在校毕业前两年内的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考试报名。

    第六条 2015年以前(含2015年)入学并获得学籍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按《四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衔接方法》实行。2016年将来(含2016年)入学的师范类和非师范类专业学生,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均应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第七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 年内不能报名参加考试;遭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遭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舞弊行为的,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的有关规定实行。

    第三章 考试内容与形式

    第八条 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标准和考试概要由教育部统一拟定,笔试和面试一试题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统一命制。笔试和面试不统一指定教程,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概要》,自行复习、备考。

    第九条 笔试主要考查申请人从事教师职业所应拥有的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常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置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入门知识;拟任教学科范围的入门知识,教学设计、推行、评价的常识和办法,运用所学常识剖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质问题的能力。

    第十条 笔试主要使用计算机考试和纸笔考试两种方法进行。现在我省暂使用纸笔考试方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第十一条 婴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保教常识与能力》2科;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常识与能力》2科;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教育常识与能力》《学科常识与教学能力》3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为3科,其中《综合素质》《教育常识与能力》为笔试科目,《专业常识与教学能力》科目暂不笔试,通过面试进行考查。

    第十二条 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中《学科常识与教学能力》的具体科目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考哪几科为准。

    第十三条 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推行、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第十四条 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方可报名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法,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和评分等环节进行。面试考试时间为20-30分钟。

    第十五条 申请面试学科(学段)应与笔试学科(学段)一致。婴幼儿园面试不分科目。小学面试科目根据国家统一设置的面试科目确定。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面试科目与笔试的《学科常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相同。国家未统一提供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和实习指导师资格面考试试题,依据申报状况,由我省自主命题,学科考试概要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拟定。

    第十六条 国家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省教育厅确定我省面试成绩合格线。

    第十七条 考生在笔试和面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国家里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看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复议申请。

    第十八条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 考试推行

    第十九条 四川教师资格考试2018年拓展一次,2018年11月举行笔试,次年1月举行面试。从2019年开始定为一年二次。首次考试:3月举行笔试,5月举行面试;第二次考试:11月举行笔试,次年1月举行面试。具体时间以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的考试时间为准。

    笔试和面试考生均须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报名,并按规定缴纳考试费。报名成功后需携带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有关材料,到指定地址进行报名审核,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具体报名报考条件详见省教育考试院当次报名考试文件。

    第二十条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机考考务细节》组织推行笔试考务工作;根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工作流程》拟定面试推行细节,组织推行面试工作。

    第二十一条 省教育考试院用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管理信息管理软件进行笔试和面试的报名受理、考试知识点设置、考场编排等考务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笔试和面试机考软件系统的用法实行首席技术负责人规范,采取分级培训方法进行。

    第二十三条 面试一般按学科分组进行。每一个考评组由不少于3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面试实行现场打分。

    第二十四条 面试考官由高校专家、中小学和婴幼儿园出色教师、教研机构专家等组成。面试考官须拥有以下条件:

    (一)熟知教师资格考试有关政策;

    (二)具备好的职业道德,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三)具备扎实的专业常识、较强的剖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从事有关专业教学或研究工作5年以上,一般应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少数薄弱学科可适合放宽。

    (五)参加省级或国家级教师资格考试机构组织的培训并获得证书。

    (六)严格实行回避规范。

    第二十五条 我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教师资格考试机构不能组织教师资格考试培训。

    第五章考试安全与违规处罚

    第二十六条 省教育考试院依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对处置预案推行方法(试行)》处置和应付考试期间的突发事件。

    第二十七条 对考试试题命制、考务管理、监考等考试有关职员发生的违规行为根据《中国守旧国家秘密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情节紧急,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职员,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认定和处置。

    第六章 组织管理

    第二十九条 省教育厅成立四川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教师工作的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省教育考试院的厅领导、省教育考试院主要点导担任,成员由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和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人事与教师工作处。

    第三十条 省教育考试院具体负责考务组织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拟定考务管理具体手段;

    (二)组织推行笔试、面试考务工作;

    (三)负责自主命题工作;

    (四)管理、指导、监督本省各考区工作;

    (五)负责面试考官库的建设和面试考官及考务职员培训;

    (六)负责考试安全保密工作;

    (七)负责本省教师资格考试宣传工作。

    第三十一条 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相应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负责本市(州)考区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考区考务工作;负责面试考官推荐;负责指导考区的宣传工作。

    第三十二条 四川教师资格考试以市(州)为单位设立考区。笔试考试知识点和面试考试知识点设置以相对集中、便于管理、符合需要为原则。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三条 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省进步改革委、财政厅批准的怎么收费实行。具体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公布。

    第三十四条 符合我省考试报名条件的申请人,在其他省份(需要符合其他省份考试报名条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笔试科目部分或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剩余的笔试科目和面试。

    第三十五条 本推行细节由四川教育厅负责讲解。

    第三十六条 本推行细节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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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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