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考生入场,除按规定携带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文具、教程、资料等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各种通信工具(如手机、寻呼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施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与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允许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能有程序储存功能。4、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考试公告单》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卷卡和试题后,应在答卷卡指定地方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了解地填写名字、准考证号、课程名字等栏目并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遇试题分发错误及考试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应准时举手询问;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不能向监考员询问。5、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考试过程中,考生无特殊状况或未经监考职员赞同不能擅自离开考场。
6、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课程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能交卷离场。交卷登场后不能再进场续考,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7、考生要在答卷卡答卷区内作答。选择题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书写,作图题用铅笔做好图后,用黑色签字笔再描一遍。书写时需要字迹工整、明确,维持答卷卡面的清洗,不能折叠、损毁,不能在答卷卡上做任何标记。
8、考生在考场内须维持安静,不准抽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卷卡,不准将试题、答题、答卷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依据监考员指令,考生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和门口逗留。
10、考生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进行处置并记入其诚信考试电子档案。如有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有关条约推行犯罪的,移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