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作为辽宁自考药学、中药学专业的主考学校,受辽宁自学考试办的委托,负责审核药学、中药学专业考生的报名要求,并出具考生“符合报名要求”的说明,用于考生申请毕业时的呈报材料。
依据辽宁高等教育自考考试报名简章,药学专业考试报名条件为:限具备医学类、药学类等有关专业专科以上学历的学员考试报名;中药学专业考试报名条件为:限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校中药学、中医学类及有关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考试报名,其他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已获得卫生类职业资格的职员也可考试报名。药学、中药学专业办理“符合报名要求”的说明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11日(请尽可能在12月十日之前办理,便捷有关招考办在最后两日大全材料),请按以下需要发送邮件到社会考生及助学单位:SYphu_zkzhuxue001@163.com
校内二学历考生:SYphu_zkzhuxue002@163.com邮件标题:符合报名要求说明+专业+准考证号+名字+手机
邮件正文:如有特殊状况可以在正文中说明邮件附件: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PDF版);②如中药学专业非有关专业考生,请一并提供卫生类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有关单位 | 地 址 | 电子邮箱 | 公开电话 |
沈阳 浑南区 | 沈阳浑南区世纪路15号3号楼c座8楼 | 2241306959@qq.com | 024-23771061 |
沈阳于洪区 | 沈阳于洪区沈大路8-3区教育局二楼 | yhqzxks@163.com | 024-81352588 |
本溪 | 本溪平山区市府路8号 | bxzbzkk@163.com | 024-42845869 |
沈阳药科大学 | 沈阳沈河区文化路103号 继续教育学院302办公室 | syphu_zxks@163.com | 024-239865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