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2024年考研复试内容是什么?

点击数:773 | 发布时间:2024-11-11 | 来源:www.nachuangyi.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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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复试规则

    1、复试分数线

    普通计划单科:政治55分,外语55分,专业课一90分,专业课二90分。

    普通计划总分: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310分。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378分。

    2、复试基本内容及形式: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入门知识、学术背景及科研潜力、逻辑思维与表达能力、英语水平(听力及口语)等。

    复试采取面试方法,面试时间每个人次一般不少于20分钟。请考生筹备8分钟个人报告PPT,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本人科研历程和成就介绍、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考生的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面试结束后,由专家复试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其平均分即为考生的复试成绩。

    3、成绩网站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4、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5、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各专业拟录起名字单依据专业招生名额依总成绩名次择优录取。

    7、未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舍弃复试和录取资格,有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复试安排

    集成电路科学与工程专业:3月26日08:30开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203会议室、A421会议室。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3月28日08:30开始,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203会议室、A421会议室。

    请参加复试的考生于各专业复试当天上午07:30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大堂签到。签到现场将进行复试资格审察。

    注:招生工作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于当天上午签到后公布。

    3、复试需要和程序

    1、复试资格审察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均应提前筹备好考试报名资格审察证明材料,我院在签到现场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察,对不符合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视为资格审察不通过,取消复试资格。

    2、复试材料

    《考试报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已在北大研招网(https://admission.pku.edu.cn)注册的考生访问网站后,进入模块登录,选择,点击左边“复试表格”即可下载并打印。

    个人陈述

    考生可登录北大研招网后访问->中下载并打印,也可直接访问北大研招网,在招生信息->硕士招生->普通招考栏目下载统一表格按需要填写。

    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生为学生证复印件;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考生本人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能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一试题内容等有关状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反映考生科研能力和潜质的其他材料

    包含但不限于本科毕业学校正式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就、专家推荐信、攻读硕士学位阶段的研究计划等。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须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说明:以上(1)-(5)为需要项,(6)、(7)两项由考生依据自己实质状况提交。

    电子版材料提交:复试考生须将以上材料筹备完毕后,进行电子扫描,按文件类别和顺序命名、打包(以考试报名专业简称+名字+准考证号命名),并在3月23日17:00前发送至我院指定邮箱(zhaosheng1@ece.pku.edu.cn)。

    纸版材料提交:复试考生须同时将纸质版材料按文件类别和顺序整理成套(不需要装订),于3月24日17:00前寄达:深圳南山西丽丽水路2199号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118办公室,何老师,0755-26038352。

    4、复试成本缴纳

    进入复试名单的硕士考生(包含中国大陆和港澳台考生,不含外国留学生)须在3月24日17:00前缴纳复试费,交费方法:访问北大研招网,登录个人账户,点击左边“复试交费”按钮;参加两次及以上专家组复试的复试费按次收取。

    5、需要注意的地方

    1、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能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一试题内容等有关状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员工及其他有关职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置。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公告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未按期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舍弃复试和录取资格,有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本公告发布后至复试结束,考生须维持通讯畅通,随时查询本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我院将发送邮件公告复试各项事宜,请考生注意查收。

    4、复试期间食宿及交通成本自理。

    6、联系方法

    地址:深圳南山西丽丽水路2199号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A栋118办公室

    邮编:518055

    联系人:何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755-26038352、26035935

    电子邮箱:zhaosheng1@ece.pk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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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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