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办理2021年上半年自考考籍跨省转出业务的公告

点击数:922 | 发布时间:2025-08-11 | 来源:www.jsbaz.com

    自治区2021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考考籍跨省转出业务将于3月1日至5日进行。需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请在此期间持本人身份证、我区准考证和转入省准考证到考籍所在地、州、市自考办公室对本人转出信息进行确认,并在地、州、市自考办公室出具的《高等教育自考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办理转出手续。

    依据自考考籍转考工作规定,办理考籍转出的考生,须在转入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自考课程合格成绩,方可办理考籍转出。考生须先知道转入地有关省际转考的有关规定,防止因不符合有关规定被转入地教育考试机构退回。

    自考考籍转考咨询电话:0991-5172012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2021年2月25日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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