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2025年执业药师报名日期6月27日9:00 -7月7日24:00

点击数:627 | 发布时间:2025-06-21 | 来源:www.xiaomite.com

    关于做好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2025-06-18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辽人考函〔2025〕21号

    关于做好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称管理、人事考试部门,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精神,为做好我省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现或有关事情公告如下:

    1、报名方法

    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是指在资格考试报名时,考试组织机构将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所需的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与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有关需要并想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考试组织机构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承诺办理报名有关事情。

    有关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政策规定、事情清单、办事指南、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书等,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网站有关说明查看知道。

    各市要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工作流程》需要,认真做好一次性告知、考试报名资格核查、平时监管、不实承诺处置等工作。

    2、考试报名条件及需要

    根据《国家药监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国家药监局执业药师中心关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条件说明的函》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需要有关事情的公告》文件规定:

    凡中国公民和获准在国内境内就业的外籍职员拥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

    1.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4年。

    2.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2年。

    3.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满1年。

    4.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

    5.获得药学类、中药学类有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职员,在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

    免试部分考试考哪几科的条件

    1.符合《规范规定》考试报名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获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职位工作的,可免试药学专业常识、药学专业常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获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职位工作的,可免试中药学专业常识、中药学专业常识,只参加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两个科目的考试。

    2.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试报名职员,获得高级职称与在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两个条件须同时拥有。高级职称的类别为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获得的药学、医学或医药学专业高级职称。从事医疗、预防、保健、医技、护理工作的主任医师、主任技师、主任护师,从事高等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教授等不符合免考两科的条件。高级职称应于考试报名截止日之前获得。

    学历证书的需要

    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学位,是指是国民教育系列或者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或认同的学历、学位,应有国家认同的文凭颁发权利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颁发的学历、学位证书为凭证,只获得肄业证书、结业证书不可以考试报名。大专及以上的学历和学位包含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互联网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考所颁发的学历或学位证书。自2021年起中专学历不符合报名要求,不再受理报名申请。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第二学士学位》,是指依据《高等学校培养第二学士学位生的试行方法》教计字105号),在大学本科毕业获得一个学士学位后,再攻读且获得的列入国家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计划的学士学位,在层次上是大学本科后教育。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跨专业选修课程获得的“双学位”或一个本科学习阶段获得中外合作办学授与的“双学位”“联合学位”,不是第二学士学位。

    “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需要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印发的《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设置与管理方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管理方法》和《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等规定,对照学科目录来界定。

    在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药学类专业”,包含药学、药物制剂、临床药学、药事管理、药物剖析、药物化学、海洋药学;中药学类专业包含中药学、中药资源与开发、藏药学、蒙药学、中药制药、中草药栽培与鉴别。

    在大专层次,“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包含药学、现代中药技术、中药、蒙药学、维药学、藏药学。

    “有关专业”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的界定,在《规范规定》《考试方法》推行过渡期内,参照《关于发布2015年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公告》实行。该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包含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和有关专业,其中列入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的、“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以外的专业,是考试报名专业需要中的“有关专业”,详见附件1。

    “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的界定

    考试报名条件中“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限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方法规定的注册范围和执业范围内的工作,即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中的药品水平管理工作和药学服务工作。医师的医疗、预防、保健工作,护士的护理工作,医药院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化妆品销售工作,不等同于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获得临床医学、中医学类、护理学类专业学历、学位的,假如从事药学或中药学职位工作,且满足从事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需要,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假如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执业医师活动或从事护理工作,则不符合“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考试报名条件。

    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方法

    考试报名条件中的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是指考试报名职员获得药学、中药学专业及有关专业学历后全职从事药学、中药学专业职位工作时间的总和。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

    考试报名职员从事的非药学、非中药学工作时间不计算为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未获得毕业证书前的实习历程不计入专业职位工作年限。海外工作历程不计算为考试报名条件需要的专业职位工作年限。

    获得药学、中药学及有关专业第一学历并参加工作,再以函授、自考、远程教育等后获得的药学、中药学及有关专业学历考试报名的,可累计获得第一学历至考试报名年度期间的实质药学、中药学职位工作年限。超越半年的脱产学习时间不计算为专业职位工作年限,脱产学习前后的实质专业职位工作年限可累计。

    港澳台居民考试报名规定

    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要求参照《规范规定》办理。港澳台居民持中国大陆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可以直接填报有关信息;持香港、澳门、台湾区域或者海外高等学校学历或者学位证书考试报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的办理办法,可以查阅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认证系统网站。

    3、考试安排

    考试设置

    考试设药学类、中药学类两个专业类别,每一个专业类别均包含4个考试考哪几科,各科目均为客观题。自2025年起,各科目试题题量调整为100题,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调整为90分钟。

    药学类考试考哪几科:“药学专业常识”“药学专业常识”“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中药学类考试考哪几科:“中药学专业常识”“中药学专业常识”“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药事管理与法规”为药学类和中药学类一同考试考哪几科。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职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考试分4个半天推行,每半天组织2个场次,每一个场次安排一个科目,半天内2个场次之间间隔时间为40分钟。其中,“药事管理与法规”科目安排2个批次,批次安排将结合考试报名和机位状况确定。

    考试时间

    科目

    十月18日

    上午8:30-10:00

    中药学专业常识

    上午10:40-12:10

    中药学专业常识

    下午14:30-16:00

    药学专业常识

    下午16:40-18:10

    药学专业常识

    十月19日

    上午8:30-10:00

    中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上午10:40-12:10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下午14:30-16:00

    药学综合常识与技能

    下午16:40-18:10

    药事管理与法规

    答卷需要

    1.本次考试为电子化考试,考试试题作答在计算机上进行。

    2.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机考系统支持的输入法:中文Microsoft拼音输入法、极点五笔输入法、搜狗拼音输入法。

    3.考场封闭需要。每一个科目考试开始5分钟后一律禁止应试职员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15分钟应试职员可提前交卷

    4.应试职员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尽快就座,以预留充足时间用于签到、测试考试设施、阅读《考场规则》《操作指南》等筹备工作。

    5.建议应试职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借助“电子化考试服务专区”中的模拟作答系统,提前熟知机考作答界面和考试步骤,学会计算器等工具的用法。

    6.考试过程中,应试职员须严格遵守机考系统列明的考场规则、操作指南和作答需要。遇有考试机问题、互联网问题等异常状况,应听从监考职员安排。

    考场设置

    本次考试在省直考区和各市均设考场。报名时选择省直考区的考试报名职员,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省直组织考试;报名时选择其他市的考试报名职员,由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在当地组织考试。

    4、报名有关事宜

    参加我省2025年度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的考试报名职员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进行在线报名。

    报名步骤

    报名步骤包含查询公告、注册、填报信息、报名确认、签署电子承诺书、资格核查、在线缴费、准考证打印等。

    报名安排

    时 间

    报名安排

    具 体 要 求

    6月27日9:00-

    7月7日24:00

    注册及填写报名信息

    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或中国人事考试网。点击“在线报名”快捷按钮进入报名网站报名。

    6月27日9:00-

    7月8日17:00

    资格核查

    按本文件“资格核查与监管”相关需求办理。

    6月27日9:00-

    7月9日24:00

    在线缴费

    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交费,请考试报名职员按网上规定步骤进行交费,详见辽宁人事考试网“在线支付交费步骤”说明。

    十月十日9:00-

    十月19日24:00

    下载打印

    准考证

    交费考生登录报名入口,用A4纸自行准考证打印。应试职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规定时间、地址参加考试。同时,请应试职员认真阅读“应试职员需知”内容。

    注册

    考试报名前,考试报名职员须提前通过在线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即日起,考试报名职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在线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注册信息将长久保留,用户名、登录密码、关联手机号等要紧信息要妥善保管。未注册的职员,没办法进行考试报名。

    1.在线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法对考试报名职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种类为中国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到今天大专以上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到今天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专业名字、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第三核查。

    2.考试报名职员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核查结果,完成有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试报名职员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干扰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验证/认证报告进行人工核查。因为办理学历学位验证/认证需要肯定时间,请考试报名职员提前安排好验证/认证事宜,以免影响报名。

    4.己注册的考试报名职员不需要重新注册,考试报名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网站,补充健全有关信息。

    填报信息

    拟选择在辽宁参加考试的考试报名职员,完成注册环节后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

    1.上传照片。新注册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在线报名系统时,需要按需要上传最近正面免冠证件照。请考生务必用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置,源照片需要需要为单色背景,正面免冠最近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文件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95*413,照片明确,禁止缩放后用。若照片审核未通过,考试报名职员须按审核建议修改后重新上传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看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使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能更换。考试报名职员应付照片水平负责,如因照片水平影响考试、成绩或证书的,由考试报名职员本人负责。

    2.填写报名信息。考试报名职员登录到报名网站后,选择拟考试报名的考试项目和考试报名省份,认真阅读《考试报名需知》等有关内容,如实填报有关信息。

    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原则上应在工作地报名,驻沈的中、省直单位考试报名职员考试报名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单位考试报名职员选择相应的报名地市及相应的审核点。

    选择办理方法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的职员,与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存在紧急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紧急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职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考试报名职员在完成有关信息填报后,可自主选择是不是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

    1.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报名参加考试的职员,由本人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信息,使用电子方法签署告知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备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考试报名职员承诺的内容主要包含:已知道告知事情;已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想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同意处置。

    考试报名职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交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考试报名职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下列考试报名职员使用网上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的方法辅助各市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线上资格核查。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设定提交证明材料种类和范围,已经通过在线方法自动完成核查的证明事情不需要重复提交电子版证明材料。

    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年9月以前获得的学位的考试报名职员;

    按对应专业级别考试报名条件需要,须提交其他证明材料的考试报名职员。

    为加大报名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如考试报名职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没办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准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需要上传有关验证/认证报告,同意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法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或者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考试报名事情的职员,由本人在在线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后,按本公告有关规定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核查。

    报名信息确认

    考试报名职员需要对考试报名的级别、专业、科目、上传的证明材料等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报名的考试报名职员要签署《考试报名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

    资格核查与监管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依法依规对考试报名职员进行核查。在考试前、考中、考后全程运用在线核查、现场核查、帮助核查等方法对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内容拓展核查。

    对核查困难程度较大的证明事情,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可依据当地实质对有关职员承诺状况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等途径进行公示,同意社会监督。

    驻沈中、省直单位考试报名职员核查与监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其他各市考试报名职员资格核查与监管工作由所在市人事考试部门负责。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2。

    1.在线核查。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方法报名的考试报名职员在提交考试报名信息后,在线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考试报名特定条件相符合状况进行在线核查。

    2.免予核查。对已作出承诺,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法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考试报名职员签署承诺书后,可自动通过资格核查。

    对于免予核查的职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使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智慧监管等方法推行平时监管。

    随机抽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按高于文件规定比率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核查考试报名职员的践诺状况,尤其是所学专业、专业年限、工作单位等信息,并对随机抽查结果做好记录及存档。

    重点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对考试报名免试级别且没办法在线核查免试有关证明材料,或被社会监督举报的考试报名职员进行重点监管,需要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智慧监管。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将通过云数据比对、AI技术、特定条件判断等方法进行智慧监管。

    考试报名职员应同意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核查,逾期拒不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3.线上重点核查。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对考试报名职员上传证明材料进行线上核查。

    4.现场核查。下列考试报名职员须携带对应报名要求中需要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其他证明材料与单位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等原件到考试报名考区人事考试部门进行现场人工核查。

    ①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有关事情的;

    ②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法办理有关事情的;

    ③撤回承诺申请的;

    ④身份信息、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在线核查未通过的;

    ⑤考试报名免试级别且没办法在线核查免试有关证明材料的;

    ⑥被社会监督举报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

    现场核查提交的材料:

    ①报名表原件1份;

    ②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进行验证/认证,下载有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

    ③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④从事有关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⑤符合免试部分科目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职员。

    收费

    1.依据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辽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承担的38项国家级人事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公告》文件规定,各科目怎么收费为61元/科。

    2.我省统一用易宝支付平台进行交费。考试报名职员交费后须重新登录报名网站查询交费状况,如有问题请准时同易宝公司联系。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线缴费的,视为自动舍弃考试报名。

    3.需要非税收入电子票据的考生于考试结束后,登陆辽宁人事考试网,在辽宁人事考试非税收入电子票据平台输入名字和身份证号后8位查看并下载本人非税收入电子票据。

    打印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试报名职员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报名入口,用A4纸自行准考证打印。

    5、成绩及证书管理

    考试结束2个月后,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查看考试成绩。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职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公告》文件需要,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电子证书可在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下载和查看验证,与纸质证书具备同等法律效力。推行电子证书后,纸质证书仍根据原方法制发。已制发的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考试合格职员证书领取事宜根据属地化原则进行。报名时选择“辽宁省直”的考试报名职员请关注辽宁人事考试网证书领取公告。其他考试报名职员请关注各市证书领取公告。省直考区证书领取咨询电话:024-12333-0。

    6、考试概要

    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以《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概要·2025》为准,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网站。

    7、严肃考试纪律

    各市人事考试部门是规范实行证明事情告知承诺制的主体责任单位,要严格履行核查和监管职责。对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真实承诺行为的职员,各市人事考试部门应准时上报,由部中心或省级考试组织机构在网报系统上对此类职员做标识,同步信息至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1.考试报名职员承诺后,在考试报名条件核查和平时监管、与成绩合格职员考后资格复核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交费用不予退还;获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获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2.考试报名职员应同意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准考证打印前,考试报名职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需要同意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考试报名职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需要同意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条件待核查”处置,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有关操作,逾期拒不同意核查的,视为舍弃考试资格。

    3.考试报名职员有提供不真实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法获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紧急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置。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应试职员应诚信参考,严禁代报名、代承诺,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方法等作弊行为;并且应妥善保管好我们的试题和答卷卡,防范别人抄袭,杜绝试题雷同。

    考试结束后使用技术方法等甄别为雷同答题的考试答题,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置。

    应试职员应自觉维护考试场合秩序,服从考试员工管理,遵守考场纪律,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处置。经认定是考试犯罪行为的,根据《中国刑法修正案》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确保考试安全,省、市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联合公安、行业行政主管、工信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切实采取有效手段,坚决打击涉假骗考、替考、团伙舞弊、借助高科技方法作弊等行为,对各种涉考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置。

    8、其他

    我省2025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考务一部负责。

    各级人事考试部门不指定任何培训,并与任何培训机构无合作关系。

    在线支付热线:95070。

    附件:

    1.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专业参考目录

    2.全省人事考试资格核查部门咨询电话

    辽宁人事考试中心

    2025年6月17日

    来源:

    https://www.lnrsks.com/html/zyzg_tongzhitonggao/63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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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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