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方法
1.依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管理方法>的公告》和《关于印发辽宁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和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方法的公告》文件精神,我校设立下述奖助学金。
国家奖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0元,择优评定。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根据国家、辽宁有关规定实行。
学校设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设置入学奖学金,推免硕士研究生、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考试报名或调剂我校硕士研究生和录取成绩在本学院前10%的硕士研究生可获得一等入学奖学金;第一志愿考试报名我校硕士研究生,可获得二等入学奖学金。
2、三学年学业奖学金。
还可参评其他社会奖学金。
2.学校不断加强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职位津贴资帮助度;不断打造多元奖助体系,支持硕士研究生完成学业,提升硕士研究生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