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考专业设置推行细节>和<高等教育自考开考专业清单>的公告》的精神,结合我区自考专业考试报名状况,经与主考学校和有关部门一同研究,决定将我区开设的“070406 生物科学(本科)”“080810 建筑学(本科)”“050201 英语(本科)”和“050207 英语(专科)”四个专业停止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1.从 2021 年下半年开始停止颁发以上四个专业的毕业证书。
2.在停考过渡期内,继续安排以上四个专业的课程考试和毕业审核,实践性环节及毕业论文的最后报名日期为 2021 年 5 月。申请以上四个专业毕业的在籍考生,需在过渡期内获得专业考试计划需要的全部课程合格成绩并办理毕业。
3.停考过渡期满,不再安排以上四个专业的所有课程考试,未毕业的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继续有效,可转入其他正在开考的专业继续学习,具体课程的用法条件应符合转入专业考试计划的需要。考生也可选择到其它开考省份报名考试,同时将我区合格课程成绩(免考、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办理转出。请各盟市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准时准确的公告广大考生,认真做好专业停考的各项善后工作,确保此次停考工作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