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次考试考试知识点设置在抚州婴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抚州王安石大道99号),考生从学校东南门出入,本次考试不允许提前查询考场,考试知识点考场平面示意图如下图所示,请认真查询,合理安排名程。3、建议考生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试知识点,凭身份证和《考试公告单》从东南门进入,沿考试知识点平面示意图箭头指示方向到达手机、包等物品放置处,领取塑料自封袋,将手机、耳机、充电宝等电子商品放入袋中,在自封袋标签上写好名字和所有场次考场号,每场考试前,放入对应场次考场的手机收纳箱中。放置完物品后到安检处同意安检。
4、考生切勿携带贵重物品、行李、背包、提包、手提电脑、平板等参加考试,以防丢失。不能携带具备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智能眼镜和照相、扫描等设施)或者有存储、编程、查看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试知识点。不能佩、穿着打扮手表、金属手环手镯及含有很多金属物件的服装进入考试知识点,以便顺利通过安检门。
6、考生应积极配合监考员进行身份核验和安检后进入考场,所有禁带物品按需要放置在指定地方。开考后如发现考生仍携带禁带物品,按作弊处置。
7、考生不能将试题、答卷卡、草稿纸等带出考场,不然按违纪处置,导致重大影响的按作弊处置。祝各位考生参考顺利,考出好成绩!
附:考场规则1、考生应诚信考试,遵纪守法。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员工管理,不能以任何理由妨碍考务职员履行职责,不能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址的秩序,不能风险别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每科考试前60分钟,考生须凭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公告单》同意安检、人脸或指纹辨别身份验证和对随身物品等进行的必要检查。
严禁携带各类电子通讯工具(如手机、智能手表等具备发送、接收功能的设施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进入考试知识点。3、考生入场,除按规定携带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科目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其他任何文具、教程、资料等物品均不准带入考场。允许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也不能有储存功能。
4、考生入场后,要按号入座,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考试公告单》放在课桌上以便核验。考生领到答卷卡和试题后,应在答卷卡指定地方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了解地填写名字、准考证号、课程名字等栏目并粘贴条形码。凡漏填、错填或字迹不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遇试题分发错误或考试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应准时举手询问;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不能向监考员询问。
5、考场内时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学会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试知识点统一发出的铃声信号为准。统一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考试过程中,考生无特殊状况或未经监考员赞同不能擅自离开考场。6、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课程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能交卷离场。交卷登场后不能再进场续考,也不能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考试时间为60分钟的课程,考试结束方能交卷离场。
7、考生要在答卷卡答卷区内作答。客观题用2B铅笔填涂,主观题用中性黑色签字笔书写,作图题用铅笔做好图后,用黑色签字笔再描一遍。书写时需要字迹工整、明确,维持答卷卡面的清洗,不能折叠、损毁,不能在答卷卡上做任何标记。8、考生在考场内须维持安静,不准抽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答卷卡,不准将试题、答卷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员工和监考员。
9、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要立即停止答题,依据监考员指令,考生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内和门口逗留。10、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根据《中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确定的程序和规定严肃处置,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替考、组织高科技作弊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