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资格及名单确定
进入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应达到《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需要》中A区考生成绩需要,具体进入复试名单以学科专业所在二级招生单位发布为准。
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考试报名条件后,3年内考试报名我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成绩加10分;考试报名“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初试成绩低于国家分数线总分15分以内、单科5分以内,可参加复试。其他政策性加分参见《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通过“士兵计划”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研究生处网站公布。
各学院依据国家线需要、专业招生计划数、合格生源状况,差额确定各专业复试名额,差额比率一般高于120%。初试总分相同者同时进入复试范围,依据上述条件确定各学科专业复试名单并进行公布。
考生须通过复试资格审核。复试前审察复试材料,并由复试组秘书采取“两辨别”和“四比对”等手段进行身份审核,审核不通过者取消复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