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出对象:拟在省外继续参加自考并办理毕业的我市自考考生。
2、转出需要:(1)考生须获得转入地考籍,且在转入地获得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能转出。(3)已经获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办理毕业手续,不能转出。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不能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能转出。已转入我省的成绩,不能转出。
(4)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能转出。(5)考生在我省2003年以前获得的考试成绩,是国家代码统一前的历史成绩,只在本省毕业用,不予转出。
3、办理时间:2月26日-28日4、办理步骤:
(1)考生登录安徽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https://zk.ahzsks.cn)提交转出申请,提交后,转考状况为“待审核”。(2)市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转考状况为“审核通过待转出”。
(3)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将于3月1-十日通过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转考平台”审核、寄发考生考籍电子档案,转出后,转考状况为“省级已转出”。提醒考生注意:“省级已转出”状况并不是转出成功,转出是不是成功取决于接收省份的反馈。转出考生应趁早了解转入地的政策以免电子档案被退回。接收状况请考生咨询接收省份教育考试机构。
5、需要注意的地方:考生若在省内多个地市有合格课程需要办理转出,须选择一个地市一次性办理。若考生在合肥有合格课程且选择在合肥办理转出,需填写《合肥自考准考证合并申请表》(点击下载),并于2月26近日发送到合肥教育考试院电子邮箱hefei_zikao@163.com。待市教育考试院完成准考证合并后,考生再登录安徽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办理转出。
2、转入安排:1、转入对象:拟在我市继续参加自考并办理毕业的外省考生。
2、转入需要:从外省转入考生需具备我省的准考证号并在我省获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我省转入无需进行现场确认,安徽教育招生考试院在处置转入数据时,从我省考籍数据库中校验考生的名字、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如若准考证号、名字、身份证号有一项匹配不上,系统直接退回,考生转入失败。转入成功后,考生可以通过安徽高等教育自考考生服务平台查看到转入成绩。
外省转入论文、免考合格成绩、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我省不予认同。考生转入我省后需按我省专业课程设置继续参加考试和办理毕业。毕业时需要在我省实质考试获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合格成绩(不含论文、免考、实践成绩)。
2015年之前因为未实行电子转考,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外省转入成绩需要考生进行现场确认,没进行现场确认(安徽自考考生服务平台上查看不到转入的成绩)的考生待毕业时同步办理外省转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