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规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建议

点击数:884 | 发布时间:2025-02-01 | 来源:www.lflzd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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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建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教育司,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国内自1991年拓展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以来,培养了一大量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营运管理人才,为经济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作为国内设置的首个专业学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在研究生教育理念、招生方法、培养模式、教学习管理、论文标准等方面积极探索,不断革新,发挥了要紧的示范引领用途,推进了国内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顺利进步。但同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进步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需要高度看重并亟待解决的问题,如部分院校办学定位不准、办学思想不够端正、办学行为有失规范等,影响了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声誉,引起社会关注。为促进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健康进步,现提出如下建议:

    1.坚持正确办学方向,准确把握办学定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研究生教育的要紧组成部分,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要紧途径。各培养院校要以培养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层次营运管理人才为目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采取有效手段,把从严治党、依法治校的政治需要实实在在落实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具体工作中。切实加大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保证和开好思想政治理论课,打造好学风。坚持以社会需要为导向,遵循人才培养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坚决防止以营利为目的的办学倾向,坚决杜绝权力寻租现象。

    2.严控招生计划,严守招生纪律。各培养院校要综合考虑导师队伍、教学设施等办学条件及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教学特征,合理确定招生计划和生师比率。严把招生入口关,严格实行招生政策规定,规范招生宣传和管理,严禁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严禁举办考试前辅导班;加大复试考核,坚持德智体衡量,加大综合素质特别是政治素质考核,对于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从2017年起,高级管理职员工商管理硕士统一纳入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考生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由教育部划定统一的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分数线并向社会公布,培养院校根据国家统一招生政策自主录取;自2016年12月1日起,各培养院校不再自行组织高级管理职员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培养院校依据《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 中组部 教育部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情的公告》精神,严格实行。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师资水平。各培养院校要加大教师和管理职员队伍建设,拟定健全的教师和管理职员聘用规范,打造外聘教师、讲坛人的聘请规范,不断提升师资水平。在教师聘任、教程用、教学评价等方面严把政治关,加大考察和监督,坚决杜绝教学过程中出现违背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的言论和行为。

    4.严格教学习管理,规范实践教学。各培养院校要完善教学习管理规范,细化教学水平标准,严禁在本院校章程规定的办学地址以外拓展主要课程教学活动,严禁与教育培训机构联合培养研究生,严禁“先上课后入学”。严格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拓展教学活动,加大研究生课堂考勤、课程考核、论文开题和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的监督检查,打造完备的教学档案和学籍档案;杜绝“培训机构”式、“放羊”式的培养方法,杜绝不上课或达不到规定课时而获得学位的现象;严禁减少标准授与学位学历、“烧钱买学位”等行为,严肃查处教学评价中的权力寻租和不正之风。完善和健全培养院校领导班子成员听课规范,加大对遵守政治纪律和规矩、贯彻立德树人状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课堂讲课纪律。规范境内外游学、访学、考察等实践教学活动,打造内容审核和审批步骤;未经批准不能私自组团出国拓展实践教学活动或延长出国时间,教师和管理职员不能持因私护照出国游学;不能以游学、访学等名义,前往景点观光旅游。

    5.合规合理定价,依规依法收费。各培养院校要严格实行《国家进步改革委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加大研究生教育学费收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公告》需要,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须按程序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学费收费标准需要在招生简章中注明,并严格实行收费公示规范。

    6.加大财务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各培养院校要加大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收费管理,学费等收入需要纳入培养院校财务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实行“收入支出两条线”,不能坐收坐支。打造完善教职工尤其是领导干部薪资管理规范,课酬、劳务费、津补贴等经费支出管理方法,需要经培养院校党委常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讨论赞同,并经财务、人事等职能部门审核备案后公开发布。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禁违规公款接待、违规配备用公务用车、违规配备办公用房与违规因公出国,严禁公款旅游等。严肃查处以不真实票据等各种名目套取、骗取经费问题。各培养院校现任领导班子成员,参加是行政职务职责范围内的活动,不能领取劳务费、津补贴,原则上不承担高级管理职员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教学任务。

    7.加大组织领导,强化监督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组织领导,加强对本行政地区内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范办学的监督力度。全国工商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要加大对培养院校教学水平的监督检查,对问题紧急的院校进行警示并提出规范管理建议。各培养院校要高度看重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管理工作,在招生、培养、学位授与等方面实行统一管理,理顺体制,规范办学,确保学位授与水平。国家将进一步加大对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监督管理和评估检查,对问题紧急的培养院校,将依法撤销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与权。

    教育部

    2016年3月22日

  •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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