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研究生
1.中国公民。
2.拥护中共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需要符合下列条件之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职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依据本单位的培养目的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需要的职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考试报名;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职员,可以第三考试报名硕士生,但只能考试报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学考试生和互联网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考试报名。
在校研究生考试报名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赞同。
4.年龄一般低于40周岁,考试报名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情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需要。
专业学位研究生
1.法律硕士,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符合中的各项需要。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
2.法律硕士,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符合中的各项需要。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
3.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奥创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专业学位:
符合中第1、2、4、5各项的需要。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职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职员。
4.除法律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奥创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的其他专业学位须符合中的各项需要。
单独考试
1.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中第1、2、4、5各项需要。
2.获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出色,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职员。
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出色,经本单位赞同和两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职员。
推荐免试
经审定可以拓展推免生工作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荐本校规定数目的出色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并在规定的日期前直接到考试报名单位参加复试和办理接收手续。推荐和接收方法由学校依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拟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到报考地址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亦不能再参加统考。在规定的日期内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
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奥创士中的项目管理、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体育硕士中的竞赛组织外,其它学术型专业和各专业学位均可接收推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