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适用群体。该系统仅针对确有需要办理免考、接考、考籍转出、考籍转入、开具证明信等业务的考生。并不是每一个考生都需要办理考籍,无办理需要的考生,请不要提交申请信息。本系统中未囊括的业务,考生需到现场办理。
2、申请业务。考生进入北京自学考试首页,登录个人中心,点击“考籍业务办理”,进入系统。点击需要办理的业务,真实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并提交,即可完成业务办理申请。本系统需登录考生个人中心,通过本系统提交的申请均视为考生本人申请,请考生注意保管好账户和密码,预防外泄。3、受理时间。3月1日至6月15日、9月1日至12月15日期间提交的申请,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受理;6月16日至8月31日,12月16日至2月29日,系毕业办理及毕业档案整理时间,该时间段提出的申请,一般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受理。
4、查询结果。考生先在“考籍业务办理系统--查询我的申请记录”中查询申请受理结果,若受理结果为已办理的,考生可在“个人中心-我的考籍”中,查看业务办理的详细情况。若受理结果为“不予办理”,说明考生不符合办理条件,未通过审核。5、什么时间建议
1.本系统长期开放,考生可依据本人需要及业务受理时间安排随时提交申请,因每年6月、12月期间适逢论文申报、毕业申报,该时段考籍办理业务量很大,建议考生避开6月、12月,提首要条件交业务申请。2.每年3月和9月的1-十日为全国家公务员考试籍转出平台统一开放时间,考籍转出的考生,建议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成功提交转出申请,即最晚于3月7日、9月7日提交转出申请。
3.考籍转入申请长期均可办理,北京自学考试办原则上不会将当月转入而未确认的考生档案退回到原省份,故考生在北京查到档信息将来,建议避开转入高峰,在4月至5月底、十月至11月底之间提交转入申请。6、有关政策。关于免考、接考、考籍转出、考籍转入、开具证明信等业务的有关政策规定,请查询“考籍有关政策大全”。
7、特别提示1.领取证明。免考、接考、考籍转出、考籍转入等业务,将不再提供纸质证明信;其他需要开具证明信的考籍业务,在申请系统内查看到受理结果后,请尽快于每周2、周四到考试院一层大厅领取证明。
2.现场办理。本系统开通后,考生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手续,特殊状况需要到现场确认或办理的,考生根据考籍办理时间到现场办理。地址: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北京教育考试院一层接待大厅。3.现场办理时间:11月13日至12月8日为网上申请系统试运行时间,在此期间,每周2、周四(节假日除外)现场办理窗口正常开放。12月9日起,系统正式运行,现场办理时间调整为每周二(节假日除外),上午9:00到11:00,下午2:00到4:00。以后将视实质状况当令调整取消现场办理,取消现场办理的时间另行公告。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教育自考办公室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