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能携带违禁物品。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能有程序储存功能。二是牢记考试重点时间点。考试前20分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规定的考场,对号入座;已到考生,需要在点名卡的签名框内签名确认;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卷;开考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门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登场后不能再进入考场;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应立即停止作答;严禁带走试题和草稿纸。
三是认真检查核对试题。检查核对问卷和答题上标明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是不是与自己当次所考试报名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相符,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四是准确填写考生信息。作答前需要先在每张答卷纸规定的地方正确、了解地填写本人的准考证号、名字、考试知识点名字、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条形码发放后,考生核对条形码上的课程名字、考场号、座位号、准考证号、名字,核对无误后将条形码横贴在每张答卷纸的“条形码粘贴处”,粘贴时注意不可以超出框外,不可以粘贴在“缺考”标记填涂点。不按需要粘贴,答卷无效。
五是按需要作答。认真完成“考生笔迹确认”部分内容,用答卷纸规定的答卷笔在指定地方按需要作答。维持答卷纸清洗,不可以折叠、污损、弄皱、弄破,不准在答卷纸上作任何标记。六是维持考场秩序。考试期间,考生在考场内不能相互借用文具,不准随便说话,不准随便离开座位走动,不准抽烟,不准夹带、旁窥、抄袭,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换卷传抄,不准冒名顶替。
(三)考生入场,除2B铅笔、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严禁携带任何通讯工具、电子计算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施、照相机、涂改液、修正带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可用计算器的课程,计算器不能有程序储存功能。(四)考生入座后,将本人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核验。
(五)试题由问卷和答卷纸两部分组成。考生领到试题后,须先检查核对问卷和答卷纸的课程名字、课程代码是不是与考试报名课程相符,试题有无缺页、缺题和字迹不清等现象,如有,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报告;未按需要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准时向监考员报告,作答本人考试报名课程外试题的按0分计;出现缺页的,缺页部分按0分计。涉及考试试题内容的疑问,不能向监考员询问。考生作答前需要先在每张答卷纸规定的地方上正确、了解地填写本人准考证号、名字、考试知识点名字、考场号、座位号等信息,并将条形码粘贴在“条形码粘贴处”栏框内。凡错写、漏写、字迹不清或不按需要粘贴条形码,致使没办法正常评卷的,试题按0分计。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才能开始答卷。(七)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准进入考场,交卷登场时间不能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试进行期间不能擅自离开座位、考场,交卷登场后不能再进场续考,也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议论。已到考生须在点名卡对应签名框内签名确认,未签名者视为缺考。
(八)严格按试题需要作答。试题发放后,须按需要在答卷纸指定地方认真抄写“考生笔迹确认”部分规定文字,不抄写者不予办理省际转考等业务。答卷纸“选择题答卷区”须用2B铅笔填涂,其他地区的书写或作答须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需要在答卷纸规定答卷地区的指定题号处按需要作答;作答时需画表、作图或作辅助线的,可先用铅笔辅助再用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描黑确认。答卷纸不能折叠、污损、弄皱、弄破,不能作任何标记。不按规定作答,答卷无效。(九)考场内须维持安静。不准抽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别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题,不准随便离位走动,不能自行传递工具、物品等。
(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考生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员清点整理试题、草稿纸无误后,依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严禁将试题、草稿纸带出考场。(十一)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员工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置方法》处置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2019年4月高等教育自考在即。预祝各位考生获得好成绩!